文/洪敬舒(台灣勞工陣線研究部主任)
日前一家位於桃園的長照勞動合作社,遭媒體揭露偽造證照使不符資格的員工從事照服工作以及苛刻員工。而諸多指控的加總,更讓媒體對該組織冠上「黑心」二字。勞動合作社出現爭議絕非個案,甚至一再傳出勞動剝削或違反合作原則等情事,顯然偏離工人自主的基本精神已非一朝一夕。
閱讀全文...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一個企業主分享自家公司的股票無償或有價給所屬的員工,其動機不外乎:被動感謝員工過去貢獻、主動激勵員工士氣、留住優秀員工加強對企業忠誠等。為了激勵員工的工作表現,如果直接發公司股票,讓員工立即自由處分,等於直接發獎金加薪,讓員工立即亢奮;如果是限制一定期間員工才能賣出,就是引誘員工在持股這段期間努力工作,讓公司更賺錢股價自然更高,等到員工可以處分公司股票時,就能賺更多。
閱讀全文...文/洪敬舒(台灣勞工陣線研究部主任)
國際合作社聯盟(ICA)每年會針對合作組織的相應精神與原則,挑選一個主題作為當年度推展全球合作運動的主軸。2019年ICA選出「coops 4 decent work」(為尊嚴勞動而合作),藉由合作社平等、民主與團結的質地突顯尊嚴勞動所需的組織典範,回應勞動持續惡化。
閱讀全文...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經濟民主的最大目標就是能平等共享經濟果實,而在提供資金的資本家與提供勞動力的勞動者,這種勞資二元所共同結合的企業形態勞資關係中,勞資共享企業利潤;勞工透過加入企業層級或產、職業層級的工會,以集體力量來與雇主協商談判進行制度性分配,提升整體產、職業或單一企業的勞動條件,達成產業民主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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