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際人權日時,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在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座談後對外表示,勞動部已允諾將開放服務業申請外籍移工,並預計於春節後提出配套措施。當時,勞動部隨即澄清,強調整體仍在評估中,並無「同意開放服務業移工」的規劃。未料昨日,交通部觀光署署長又公開表示,已與勞動部「達成共識」,預計將於下半年宣布旅宿業引進移工方案。對此,台灣勞工陣線提出嚴正質疑:「觀光署什麼時候成為開放移工的主管機關了?」,而移工政策牽涉移工人權保障及本國勞工就業,應經審慎評估與公開討論,而非由政府機關或企業團體透過媒體「放風聲」主導政策走向。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台灣長期以來因不當的移工政策,不僅造成移工人權受侵害,也加劇台灣整體勞動條件惡化與低薪的趨勢。如果業者真有缺工問題,理應提高薪資與改善勞動條件來吸引本國勞工,而非一味依賴廉價移工。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申請引進移工前,必須先以合理勞動條件於國內辦理招募且未果後,才可以申請移工,並應以原招聘條件聘用。但實際上,許多業者在聘僱移工後僅提供最低工資,卻反過來批評台灣青年「眼高手低」,才造就出台灣長期低薪又缺工的結構性矛盾。
目前台灣服務業受僱人數已占全體勞工近六成,然而整體薪資偏低,是造成求職意願低落的主因。勞陣強調,低薪就是缺工的根本問題!事實上,為解決觀光與旅宿業缺工問題,勞動力發展署曾與交通部觀光局(現為觀光署)合作啟動「飯店業專案媒合計畫」,但成果有限。根據2022年統計,媒合對象中有66%經常性薪資未達2.8萬元,85.84%未達3萬元,顯示在勞務負荷與薪資不成正比的情況下,自然難以吸引國人投入。
此外,去年8月政府已擴大開放旅宿業聘僱僑外生,作為補足人力的方式。然而觀光署如今在未進行完整調查與評估缺工人數、未估算人力補足比例的情況下,便貿然宣布將開放移工,顯然草率且缺乏政策一致性。而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住宿服務業在性別薪資方面亦呈現極大落差。該產業男女員工比例為0.82,但男性平均薪資為46,599元,女性僅有36,809元,顯見旅宿業是性別薪資差距極大的產業。
勞陣再次強調,《就業服務法》第46條明文規定移工在台從事之工作之範圍,以保障本國勞工的就業權益。其中第一項第十款雖賦予中央主管機關在「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特定情況下,可指定工作類別引進移工。但究竟「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何?相關部會至今未有清楚界定與說明。目前製造業與營造業雖依此規定開放,但是否符合上述條件,亦值得檢討。而在現行制度下,除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外,整體服務業基本上並未開放移工,若貿然開放旅宿業,將形同為服務產業大開後門,未來其他行業恐要求比照辦理,進一步減少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
台灣勞工陣呼籲行政團隊應全面檢討長期以來不當的移工政策,終結以壓低人事成本為目的的剝削模式政策。唯有落實「同工(值)同酬」以及改善工作條件,才是解決缺工問題的根本之道!企業不能一方面宣稱找不到國人工作,另一方面卻又不願意給付合理報酬,讓台灣將淪為全球低薪與勞動剝削的代名詞。勞陣再一次重申立場,要求勞動部堅守法制與勞工權益,拒絕任何不當開放方案,以維護勞動人權和勞動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