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Top

FacebookTwitterLinkedinShare on Google+

  • .線上捐款

  • .銀行匯款 / ATM 轉帳

  • 金融機構名稱:

  • (007) 第一商業銀行營業部

  • 戶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 帳號:0931-0116-958

  • .郵政劃撥

  • 劃撥帳號:50118157 

  • 戶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20250107  立法院今日 1/7(週二)院會將審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最新修正動議將警察人員之退休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定為80%,這個比率不僅比年改完成後之62.5%高(2029年),甚至,還比年金改革前的75%還要高。退休後,可以不必工作,一輩子領八成薪,這是什麼樣的概念?35年年資的退休基層警察(相當於三至六職等,占比八成),月退休金74,544元,這麼高的退休年金這麼好的福利,誰來負擔,誰來買單?

  74,544元這個數字,恰好是2024年7月全體勞工經常性薪資中位數37,372元的約兩倍。讓年輕世代、工作世代承擔高稅收、低福利,讓退休警察得享相當於勞工月薪資兩倍的月退休金,這樣擴大貧富差距,犧牲青年世代未來,是大家所樂見的嗎?

 

  經民連及台灣勞工陣線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鄭重對藍白立委提出警告,切勿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警察年金,不能這樣亂改!

 

▍孫友聯:資源過度傾斜不利社會團結,望藍委懸崖勒馬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過去近30年來,為了解決各年金體系財務不足和世代不均的沉痾,台灣社會在歷次年改中已耗費許多社會成本,最終在幾年前完成各界雖不滿意,但勉強能夠接受的方案,讓各個體制稍微看到永續的希望。

  然而,這次國民黨立法委員再次以不符合程序正義的方式,透過動議的方式要強渡關山《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並最高可達所得替代率80%的版本,這不僅陷特定族群於不義,更將讓過去好不容易的永續成果毀於不旦,不僅將讓該制度回到財務危機的旋渦,更將對台灣的世代正義埋下難以逆轉的禍根。

  孫友聯表示,其實只要用簡單理性就可探知這次修法草案的荒謬性,而這種資源過度傾斜的逆分配,也將更不利於台灣的社會團結,因此希望國民黨立法委員懸崖勒馬,停止繼續傷害台灣脆弱的社會公平。

 

▍孫一信:胡搞瞎搞不可能好、可長可久才是王道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批評:今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要闖關,現在外界沒人知道現在國民黨和民眾黨立院黨團到底是要將警察人員的最高(年資滿三十五年)所得替代率提高到90%還是80%。

  孫一信堅定道:我堅決反對加速退撫基金無以為繼,缺乏精算過程,胡亂加碼特定族群的立法過程。

  今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闖關,就是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反年改議程修法的前哨站,所以今天我們要站出來大聲反對修法。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監察院三位監委,黃煌雄、趙昌平和呂溪木,出版「我國社會福利制度總體檢調查報告」對於如何將社會福利資源做有效整合、分配、運用和管理做出全盤性的檢討。

  在軍公教退撫制度問題部分(207頁),報告點出,我國五十年社會福利的發展,長期以來獨厚軍公教人員的社會福利體系,形成福利資源不均與不正義的現象。八十八年度前退撫支出和社福支出比例為1:1,到九十年社福預算有增加但仍為1:2。

  孫一信欣慰道:我們很高興看到114年總預算,退撫和社福預算金額比是1:4.58。一方面,這二十多年來,在政府和民間團體的努力下,我們加速了社會福利的進展;另一方面我們也花了很大的社會及政治成本來推動軍公教的年金改革。確保這個確定提撥制的退撫制度,不會提前破產,並減輕工作人口負擔。

  25年前,我們就已經站在這邊爭取公共、普及的社會福利,我們也在這邊呼籲過軍公教年改和倡議社會保險制國民年金。今天我們都年過半百,然而令人痛心和焦慮的是,社會好不容易達成的年改議程,卻可能在今天終成回憶,幾年之後,年輕的一代,還得回到這裡控訴社會福利獨厚軍公教,政府財政難以負擔之類的訴求。台灣可以不要一直陷在這種輪迴嗎?

  不管是社會保險的隨收隨付制或退休撫卹確定提撥制這些需要財務精算自償的制度,面對高齡、少子、缺工日益嚴重的將來,退休福利在台灣難有加碼的空間。政府反而應該將有限資源加強在一視同仁的普及式的各種公共福利服務,減輕年輕人照顧老人、小孩的負擔。老福法修法補助健保費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提高所得替代率,就是不管制度永續的胡亂加碼。

  孫一信最後呼籲:警察辛苦我懂,社福許多領域需要和警察協作,例如家暴、性侵、社安網、失蹤協尋,但醫護、社工、教保不辛苦嗎?警察辛苦,增加各種勤務加給、危險津貼我都贊成,但最不需要的就是調高退休所得替代率。

 

▍賴中強:警察與軍人任職(服役)期間不同,年金不可類比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提案理由強調警察與軍人工作性質一樣危險、辛苦,所以年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然而,《陸海空軍軍官及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六條雖規定:「退休俸:服役滿二十年者,應核給俸率百分之五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增給百分之二,但軍官核給俸率以不超過百分之九十為限,士官核給俸率以不超過百分之九十五為限。」其適用背景,實因軍人工作具有特殊的「職級服役年限規定」,士官與尉官強制五十歲除役, 且少尉、中尉最長服役年限十二年、上尉十七年。所以,不同於警察的公務員終身制,絕大多數警察正常工作,25歲或30歲初任職,65歲退休,即可領到最長40到35年年資的月退休金。反觀,軍人除非升遷到金字塔頂端,否則,到一定年限就要強制退伍。在這樣的制度下,多數基層軍士官僅可領取一次性退休金,只有少數「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才可領取月退休俸,也因為如此,其年金所得替代率較高,但真正可以領到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九十五上限比例的實在是鳳毛麟角。中國國民黨與民眾黨的修法提案,是以絕大多數的警察退休年金去類比軍人金字塔頂端的退休年金。

 

附《陸海空軍軍官及士官服役條例》條文

§5條第一項:軍官、士官除役年齡如下:

一、下士、中士、上士五十歲。二、士官長五十八歲。三、尉官五十歲。四、校官五十八歲。五、少將六十歲。六、中將六十五歲。七、上將七十歲。

§6條第一項:軍官、士官服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如下:

一、士官與除役年齡同。二、少尉、中尉十二年。三、上尉十七年。四、少校二十二年。五、中校二十六年。六、上校三十年。七、少將五十七歲。八、中將六十歲。九、上將六十四歲。

§23條第一項:軍官、士官退伍除役時給與如下: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

二、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合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就養基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