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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淨零轉型,勞工/工會不能缺席!國內首份「為工會撰寫」的公正轉型勞教手冊/資料庫,公開上線!

2025新聞
on 29 四月 2025
20250429 淨零轉型,勞工/工會不能缺席!國內首份「為工會撰寫」的公正轉型勞教手冊/資料庫,公開上線!

為了環境永續,淨零碳排是必然趨勢,但產業轉型過程必然會使利害關係人(例如勞工與在地社區)受到衝擊,故進一步需強調「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意即「盡力不遺落任何人」,需同時達到政策目標平衡性、社會分配公平性與利害關係包容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第1款第11款也明訂政府機關應「在尊重人權及尊嚴勞動之原則下,向所有因應淨零排放轉型受影響之社群進行諮詢」。然在近期發布的《我國工會對淨零公正轉型的認知與回應》問卷調查結果,揭示受訪工會中近6成不清楚淨零碳排的可能影響,且資方「未曾」就淨零排放影響與因應措施與工會互動之比例,也高達77.6%。

1991年,勞陣版「勞動憲章草案」的意旨在於確立勞工之團結權、團體協商權、勞動爭議權、參與決定權及其他團體行動權,建立合乎人性尊嚴之勞動生活。其主要內容包括勞動基本權、產業民主精神、就業安全、女性勞動保護及勞動法院等層面,具體條文如下: 

§1〈勞動基本權〉
勞工享有團結權、團體協商權、勞動爭議權、參與決定權及其他團體行動權,國家應保障之。
任何限制、干涉勞工前項權利之行為或約定違法、無效。 

§2〈事業單位參與經營權〉
各事業單位之經營與分配,由勞工與雇主共同決定之。
各事業單位之管理權由全體勞工依自治與民主原則行使之。 

§3〈勞動條件與就業安全之保障〉
國民之勞動條件與就業安全,國家應立法保障之。
勞動條件之最低標準,須確保勞工享有具人性尊嚴之生活。 

§4〈勞動婦女之積極保障〉
女性勞工享有與男性勞工相同之權利,違反此性別平等原則之行為或約定違法、無效。
雇主因結婚、懷孕、分娩、育嬰等事由對女性勞工所為之不利行為或約定違法、無效。
懷孕及育嬰勞工有產假權、母性受益權、安全工作權,國家應立法保障之。任何限制、干涉前述權利之行為或約定違法、無效。 

§5〈勞動法院〉
國家應設置勞動法院,掌理勞動訴訟之審判。
國家應制定非職業法官制度,參與勞動訴訟之審判。 

台灣勞工陣線認為:工運不只是經濟鬥爭,而是一個改造社會的政治運動;然而,台灣民主的進一步深化,更不應僅偏重在憲政體制的改革(國家定位、政治制度改革),而是將民主的意涵落實到生產、社會的每一個層面,因此,台灣勞工陣線將在此宣示推動「勞動憲章」,將勞動權具體入憲的決心;未來,勞陣更不會在這場戰役中缺席,並將擴大其他社運團體推動「社會權」入憲的工作,於選前要求藍綠兩大陣營表態,以作為日後監督之具體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