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政府高調推動「加薪四法」,試圖營造加薪的社會氣氛以掩蓋台灣低薪問題,台灣護理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二年前揭發台灣護理人員薪資於亞洲四小龍敬陪末座,而在高工時、低工資和高離職率的壓力之下,衛生福利部提出「提升護理人員薪資待遇與福利」等十大改革方案之一,然而實際效應不僅看的到吃不到,更是扭曲膨風、黑幕重重,不僅原編列護理人員專款25億更被取消,今年本會再次針對國內護理人員的薪資、工時進行調查發現,護理人員薪資未改善,事實上不增反降,許多醫院更巧立薪資名目如「簽約金」、「執照費」、「績效獎金」、「支援津貼」等進行灌水,待遇和工作負荷持續惡化,護病比全部超過評鑑標準甚多,顯見政府各項改善護理勞動環境之因應措施不僅華而不實,在上有上策、下有對策而政府又放縱之下,台灣護理職場環境堪慮。
然而,從這次本會的薪資調查中發現,護理人員非但未享受到政府一再宣稱的加薪,各醫院巧立薪資明目、壓榨護理人員的撇步更以進化,如下:
一、 以「簽約金」綁約下的賣身契
長期以來,醫院不想改善勞動條件留住人才,卻以約定服務年限的方式「綁約」,而高額違約金就成為護理人員掙脫血汗職場的緊箍咒,也是護理職場勞資爭議的大宗,更是本會屢向政府及醫院抗議的標的。然而本次調查發現,許多醫院進化的改以「簽約金」的方式變向壓迫護理人員,作為日後請求違約金之依據,這種薪資明目最終形成護理薪資沒增加,但雇主卻求償更有理的結果,而簽約金是否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加班費之計算是否納入為加乘基礎,都是相關主管機關應關注的議題。
二、 天上掉下來的「執照費」
執照是護理人員執行的基本要件,沒有護理師執行如何執行?但近幾年來「執照費」卻俏俏成為薪資的一部分,而各醫院給付之「執照費」的落差甚大、標準不一,事實上其目的只是作為彈性調整護理人員薪資的手段。其中更嚴重的是本會屢獲投訴,醫院往往於門診協助醫師者不以護理師或護士聘任卻以技術師聘任,而其護理師或護士執照只作為醫院評鑑人力計算使用,因此執照費作為薪資補償,因此衛福部執行醫院評鑑過程中,是否檢視護理人力運用之真相?或者醫院假造符合護病比矇騙過關,形成護理人員臨床工作負荷雪上加霜。
三、 「績效獎金」、「工作津貼」灌水薪資,淪為醫院控制護理人員的利器
在護理人員的薪資結構中,所謂的「績效獎金」、「工作津貼」的比例相當高,成為醫院控制護理人員服從不合理管理制度利器,例如,許多醫院把護理人員是否「按時下班打卡」作為護理人員績效獎金發放的基礎,甚至於以「連坐法」形成部門的同儕壓力,最終導致護理人員先打卡再回去工作,加班沒有加班費,而勞動檢查也永遠查不到的結果。
此外,「積借休」結清代金是台灣護理職場長期累積的違法事蹟,由於人力短缺,護理人員被要求放棄休假超時工作,或者被安排"on call值班”,而這些工作時數只能累積而被折算為金錢給付,但折算標準卻淪為隨意喊價,最低竟然是每小時50元,不合理的價格完全由資方掌控。雖然勞動部三申重令的強調on call值班屬於工作時間,但本次調我們發現高達96%的護理人員的on call時間未來計入工資,醫院違法的問題非常嚴重。
本會調查資料不僅指出待遇福利停滯不前,工作負荷持續高漲,護理人員上班照護病人數超過評鑑標準,醫學中心護病比白班:7.9小夜班:11.9 大夜班:16;超出醫院評鑑標準的白班:7小夜班:10 大夜班:14(全日1:9)。區域醫院護病比白班: 9.7小夜班:13.4 大夜班:17.2;超出醫院評鑑標準白班:8小夜班:13 大夜班:16。護理職場勞動權益低落,臨床照顧品質直直落,衛福部宣稱102年「優質護理職場醫院計畫」調查護理人員對目前執業環境滿意度為70分,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打的分數是「不及格」,衛福部為醫院財團牟利,十大改革方案已破功,藐視民眾生命安全。
因此,針對護理人員薪資黑幕、工作負荷重的問題,本會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 針對普偏醫院薪資黑幕,嚴重危害護理人員之勞動權益,政府各相關機關應進行瞭解,並於予糾正。
二、 護理勞動條件惡化,護病比過高,促使離職率居高不下,衛福部應積極提出防堵評鑑造假方案,醫院資源分配透明化,以提升護理人員待遇福利及留任。
三、 持續針對醫療保健業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以確保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受到保障。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