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於去年(2020年)元旦正式上路,成為近幾十年來最受矚目的勞動司法改革法案,同時也開啟了台灣勞資爭議處理、勞動訴訟,以及勞動關係發展的新里程碑。有鑑於該法以「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進而謀求健全社會共同生活」的立法目的,受到社會各界高度期待。因此,在《勞動事件法》上路滿一年之際,台灣勞工陣線、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劉世芳國會辦公室、全國產業總工會及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特聯合舉辦【勞動事件法實施一週年:經驗、期許與突破公聽會】公聽會,希望從實施經驗出發,檢視《勞動事件法》成效及實務上已遭遇的問題,以茲作為未來政策精進和修法改革之參考。
立法委員吳玉琴表示,《勞動事件法》是蔡英文總統所召集「司法國是會議」的重要決議,也是第九屆立法院通過的重要司法改革法案,而透過這部作為處理勞動司法事件的特別程序法,在同一法官指揮調解和訴訟程序下,希望能夠確實落實迅速、妥適、專業的快速解決勞動爭議,並確保勞工權益;二來大大提高勞工的司法可近性和司法平等,減少不必要的訴訟。然而,實施了一年的經驗為何?原先的程序設計是否妥當?以及在各地方法院在司法行政上有何需要改進之處?都成為立法者迫切想要知道的事。因此,這場與劉世芳委員共同召開公聽會,希望能夠聽取司法院、勞動部、學界、法界及各實務人員的意見,作為未來立法委員同仁推動修法之參考。
然而,共同舉辦單位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動事件法》是勞工團體推動了近三十年的重大勞動法案,因此更加關注過去一年的實施成效。其中包括從勞動調解實務的經驗,法官與勞動調解委員職權行使與分工,各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的組成出現什麼問題?以及從勞動訴訟實務的角度觀察,勞動事件法的勞動訴訟程序上有何問題需要改進?工會的角色如何再加強?以及勞動部與法律扶助基金會面對勞動訴訟,還可以有什麼更積極的角色等面向,都是勞工團體希望能夠透過這次公聽會瞭解的事項。
為了更完整的讓社會各界瞭解問題,本次公聽會特別邀請司法院民事廳、勞動部及法律扶助基金會進行引言,並邀請學者專家、律師及勞動調解委員參與討論,主辦單位將會完整記錄所有的發言記錄,作為未來司法院民事廳改進司法行政,以及立法院檢討修法之參考,讓《勞動事件法》的實施更能貼近立法原意,確保勞工的司法正義。
【勞動事件法實施一週年:經驗、期許與突破公聽會】結論
一、 請司法院針對各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組成、分工及職權行使的方式進行調查,並訂定辦理指引以促使法律執行的一致性。
二、 就勞動事件之司法統計資料,請司法院儘速建制完整,以利未來政策評估及修法之參考。
三、 為落實《勞動事件法》促進司法平等的政策目標,勞動部及司法院應持續充實法律扶助資源,以確保勞工的司法可近性,並加強宣導,特別是移工部份。
四、 司法院及勞動部有必要協助工會加強《勞動事件法》賦予工會的獨立訴訟實施權,以利促進紛爭統一解決,落實「便於人民接近正義」的制度機能。
五、 本次公聽會各位與會學者、專家及工會先進的意見,將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主辦單位:台灣勞工陣線、立法委員吳玉琴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劉世芳國會辦公室、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國產業總工會
會議主持:吳玉琴委員
出席代表: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韓仕賢(金融業工會全國聯合總會秘書長)
李佳育(全國產業總工會政策部主任)
李國增(司法院民事廳廳長)
王厚偉(勞動部勞資關係司司長)
周翰威(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執行長)
徐銀樹(商總勞資關係委員會副主委)
吳靖翎(商總勞資關係委員會專員)
陳淑綸(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林志玩(麥寮台化工會理事長、勞動調解委員)
蕭明文(勞動調解委員)
林敏雄(勞動調解委員)
邱羽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侯岳宏(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
蔡晴羽(圓矩法律事務所律師)
蔡嘉政(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昱霆(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委員)
阮文雄神父(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
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楊書瑋(台灣勞工陣線教育推廣部主任)
黃吉伶(台灣勞工陣線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