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衛福部104年自行提案修法,宣告補充保費扣繳上限全面提高、自砍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於健保經費之比例後,第三度於同年12月15日漠視健保會雇主、付費者及醫界代表全體委員的強烈反對,逕行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5條與73條修正案,放寬政府法定負擔保險經費36%之認列項目,並將其行政命令溯及既往至104年1月1日實施,政府欠費就地合法!由於多次自肥,實質降低政府保險財務負擔比率,健保會代表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今日(5日)至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撤回違法公告,並至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院院長、同時也是健保開辦元年的衛生署長張博雅,應該立即啟動調查,彈劾帶頭違法的行政院長毛治國!
暗度陳倉,致健保經費年短收至少180億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涉及民眾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行政院本次在不顧健保會多次強烈反對下,自行以行政命令實質變更政府負擔比率,造成健保費率上升或保險支出減少之惡果,侵害民眾權利,實屬違法。行政院三番兩次踐踏健保會權責,第一波逕自公告補充保險費課徵下限全面提高,致健保經費短收42億;第二次毫無理由自砍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於健保經費之比例,由70%降為50%,健保經費再度折損至少66億;而今更在104年歲末,明知健保會強烈反對且隱瞞健保會下,暗度陳倉的將包含育嬰留停期間補助雇主之健保費、屬基金預算的經濟弱勢者保費補助等九大項補助措施,全部自行修正法規內含至36%中,更偷渡在施行細則修正預告之外的自肥「溯及既往」條款—政府義務減免追溯由104年1月1日實施!此舉使健保費短收高達至少72億,而往後只要政府不斷擴充補助對象,健保經費就會持續擴大短收規模,此三大惡狀,至少『嘉惠』中央政府每年短繳健保費180億!
不准百姓點燈!政府始終是健保頭號債務人
自健保開辦之初,政府不但在公共衛生或是預防保健等費用上,A走健保逾千億,且在應繳納給健保署之保費,習慣性的「拖」或「先墊後繳」。而一般民眾只要積欠健保費,政府便祭出催繳、滯納金罰鍰和暫停給付等三大措施,失業者與其眷屬長期以來繳納保費比受雇者偏高的事實,政府也無意改善。一代健保之時,由台北市政府等直轄市帶頭欠費近千億,導致健保借貸千億度日,如今歹戲拖棚,中央政府慷民眾之慨,以號稱『台北市條款』,修法免除縣市政府保費義務,在新制健保實施之後,頭號債務人竟然換成了中央政府,自102年至104年累計積欠健保費達627億元!如今更想一勞永逸,直接偷渡條款自肥,直接減免自己的保費義務,由始至終,破壞健保體制的、最會A健保的、不想健保永續的,就是政府本身!
政府帶頭違法,監院應予彈劾,違法公告應撤回
為避免人為與政治不當操弄,健保會日前才終在健保二十年之繼,建立健保費率的調整機制,而今卻是政府不願遵守這個可貴的機制!為抗議行政院及衛福部帶頭違法亂紀、自肥,部分健保會代表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社福團體今日(5日)至行政院門口抗議,要求行政院立即撤回違法公告,並至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院院長、同時也是健保開辦元年的衛生署長張博雅,應該立即啟動調查,彈劾帶頭違法的行政院長毛治國,讓健保回歸法制,健保不能讓少數官員操控,影響健保之永續!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