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年總工時居世界第三高,比德國人一年多工作將近八百小時,等於多工作了三個月。雖然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勞基法每周工時四十小時的條文,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但是勞工陣線相信,法定工時的降低並不保證勞工實際工時會下降,因為目前台灣有很多勞工,不是周一到周五,每天八點到五點,像公務員般的工作規律。服務業為了應付假日的人潮,必須特別排班,而半導體業、電子業等科學園區產業,更是為了應付24小時的生產機械運轉必須輪班。
雖然,勞基法§30-1有四周、八周變形工時的規定,但是很多企業以各式各樣、無奇不有的的排班、輪班模式,許多勞工也搞不清楚是否合法。
台灣勞工陣線為收集當前勞工所遭遇的的各類型工作時間安派,特別舉行「排班輪班花招大公開召集令」的網路調查,希望蒐集不同產業勞工,如何被資方任意彈性地安排不規則的工時,如何因此影響衝擊勞工的身心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