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 賴中強
王廣鴻整理
首先,希望大家不要覺得我接下來的報告太泛政治化。曾經有一次我在服貿公聽會上面聽到一位支持服貿的工業會的幹部說,今天談的是經濟問題,請大家不要講那麼多的政治觀點。但是我還是必須講,台灣面臨的問題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在我們旁邊有那麼大的一個崛起中的大經濟體,同時他跟我們之間的政治關係又是那麼特殊,所以當我們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不得不就其中的政治因素做一些回顧。另外,在報告的第二部分跟第三部分,會說明為什麼自經區其實就是服貿和貨貿的後門條款。
明明大家先前在立法院反黑箱服貿,好像有點成果,或是沒有很明確的成果。但是服貿雖然不審,同樣的內容也會在自經區來實施。貨貿雖然沒有簽,同樣的內容也可能在自經區率先實施。我們很多朋友都會說,談經濟問題不要談政治。但是跟我們交涉談判的對手中國共產黨政權,他們認為政經就是一體的。以下我會舉一些中國的官方報告跟各位說明。這一次十八大的政治報告,十八大就是第十八次黨代表大會,它是換屆,就是領導人的更替。這個政治報告是胡錦濤卸任前所做的報告,但是報告的內容不是胡錦濤寫的,是習近平組一個寫作小組來寫。這樣的政治報告在他們的代間傳承中是有高度的正當性或者說拘束力。
在這樣的報告中說到,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基礎,是要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在中國共產黨中,將經濟發展和兩岸和平統一的定位視為一致,或說互為表裡。在報告中也說要維護一個中國的框架,深化經濟合作,擴大文化交流,密切人民往來,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化的兩岸政治關係,互設辦事處,要談軍事互信機制和兩岸和平協議,最後是要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這是中國共產黨在報告裡面寫得非常清楚的,他們就是這樣看兩岸經濟。事實上這樣的觀點我們並不會太陌生。不只中國共產黨的報告是這樣寫,2005年當時國民黨主席連戰跟胡錦濤發表了連胡公報。當然當時國民黨並不是執政黨。他們在連胡公報裡所交代的整個進程,事後再回去看的話,2008年政黨輪替後就是按這個順序再走。要建立黨對黨的定期溝通平台,所以會有國共論壇;盡速恢復兩岸談判,所以有八次江陳會、第九次會談、接下來第十次會談;要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全面直接雙向的三通;加強貿易的往來與保障,所以要簽投保協議;強化農漁合作,所以有漁業合作協議、農產品合作協議;共同打擊犯罪,所以有司法互助協議;要建立穩定的經濟合作架構,探討兩岸共同市場,所以事實上2005年連胡公報的所設下的兩岸共同市場的目標,是中國共產黨或執政黨的某些當權者一直在推的路。這個是談台灣經濟。
談完經濟以後要談什麼?要談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談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兩岸的最終解決辦法。什麼最終解決辦法?在反台獨的前提下──因為連胡公報的前提就是反對台獨──的最終解決辦法是什麼?我相信大家都有答案。這是遠一點的,我們再來看近一點的。
我要特別提到2013年6月13號的吳習會。為什麼要講吳習會?因為八天後6月21號就是簽服貿協議。要簽協議之前,馬英九派吳伯雄去見習近平,等於是習近平上台後,馬英九第一次派正式代表見習近平,在服貿協議之前。要談經濟,但是也要談政治。這是國共的邏輯,因為這是連胡公報設下的路徑圖,還是堅持九二共識,反台獨。這呼應了習近平一直在談的一個中國架構,因為中國不以九二共識為滿足,希望台灣方面更明確的支持與呼應一個中國的架構。那也提到正式談判,對岸一直要推和平論、推政治對話,也辦了幾次論壇。這一次先由吳伯雄代表馬英九釋出善意,對於先由民間人士對相關問題進行研討、對話,我們沒有阻擋,也不反對。在這個過程裡提到要簽服貿協議、貨貿協議,讓台灣可以加入ASEAN,然後參與國際活動、互設辦事處、文化協議、教育協議、早日推動換匯協議、增強民族認同,祖先無從選擇。
其實這就國共的互動而言這是很自然的,八天後要簽服貿協議,你說這是儀式也好,某種正式的互信、確認也好,他們就是這樣走。4月博鰲論壇,習近平也提到他是怎麼看經濟的,他說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更早之前在第八次江陳會,陳雲林也說推進兩岸經濟一體化已是刻不容緩的選擇。這次的江陳會中,簽了ECFA架構協議下的投資保障協議跟海關合作協議。所以,對兩岸的國共領導人而言,這條路徑是清楚的。
自經區一個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和中國的各個自由貿易區對接。2013年12月10號,當時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在經合會第五次例會上說,雙方正分別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台灣)與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應就產業對接與分工合作策略進行思考。在幾周前陳德明來台,就是來參訪台灣各地的自由示範區。他說希望台灣自經區與上海自貿區能多多交流,可以考慮單一窗口來對接合作業務。兩岸的企業家也可以共同合作,開拓更大的市場。所以其實在北京政權而言,政經是不可分離的,而台灣的執政者雖然常常告訴我們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但實際上的作為完全不是這樣,兩岸的執政黨是有一個清楚的政經路徑的。
言歸正傳,為什麼說自經區是服貿的後門條款?這個規定不是在自經區特別條例本身,而是2013年11月14號,經濟部所修正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投資人若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示範事業,他的投資就不受法令的限制。所以關鍵是,將來只要經濟部把A產業當成示範事業,中資就可以在示範區投資。各位可能會提到,有規定是「無涉國家安全者」,我等一下會談這個「國安條款」到底有多大的效力。同樣道理,行政院的合併方案裡提到,在國家安全無虞下,將來陸資在示範區投資的話,就參考外資,我們知道目前外資投資製造業除了極少數以外,幾乎是不管制的。將來陸資在投資各種製造業,也是幾乎不管制的。各位想像一個問題,台積電一半以上的股東都是外國投資機構和投資人,如果將來科學園區也變成自由經濟示範區了,中資可不可以投資台積電?也可以。所以現在所有對於陸資、對於台灣高端產業、製造業的管制,會整個拿掉。
服務業在行政院的版本中提到,投資示範區的服務業,就參考我國加入WTO的承諾。意思就是台灣加入WTO時所有承諾外資可以投資的服務業,中資都可以投資。比如說,律師業、會計師業、不動產仲介、民意調查、出版(不是印刷)、人力仲介、電信(比第二類電信更廣)、廣播電視、電影院、醫療、教育、銀行、保險、證券、旅館、通訊社,其實就是全包,所以這個後門條款一定要拿掉。
本來這個行政命令備查案已經超過三個月,在上周五我們開了一個記者會後,立法院決議展延審查期限,這個命令基本上是違反母法,但是經濟委員會又足夠多數的票否決掉嗎?不曉得。這可能是接下來一個重點。大家很難想像,為什麼一個行政命令就有這麼大一個效果。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過度的空白授權所造成的結果。但是現在怎麼解決?不知道。這個行政命令有辦法在經濟委員會廢止嗎?
剛剛講到國家安全條款,先前國發會曾經發布新聞稿說:因為辦法中有提到不能影響國家安全,所以你們這些民間團體又是過慮了,只要想國家安全的的,都不會讓中資來。是不是過濾呢?國家安全這四個字有這麼神奇嗎?請各位看這則新聞。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告訴我們,國安局在2月14號召集41個部門評估,結論是服貿協議對國家安全的風險不大。所以一個國安條款就真的能夠擋得住這個問題嗎?
接下來談貨貿。什麼是自由貿易協定和自由貿易區?原則上兩邊的商品必須幾乎零關稅,這是GATT第24條第8項的定義。如台灣跟紐西蘭簽訂經濟合作協定,95%的關稅項目立刻降至零關稅,其他5%分兩到十二年降至零關稅。不降稅的只有一個產品,是稻米。這就是自由貿易協定,就是以後的貨貿協議。所有的自由貿易協定、貨貿談的就是兩邊降稅。如果真的要兩邊經濟一體化成為一個自由貿易區,原則上絕大部份的產品必須零關稅,只有少數不降稅或延緩降稅。雙方談判的就是在想爭取零關稅的產品和想保護的敏感產品之間進行拉鋸戰。
我們來看一下中韓的FTA,中韓FTA還在談判中,先前第一階段談判已經決定90%產品降為零關稅,一般產品在十年內開放,敏感產品在十到二十年內開放。只有10%被列為超敏感產品,二十年開放。韓國把農產品列為超敏感產品,二十年後開放,相對的中國把韓國具有優勢、想積極打入中國市場的工業製品列為超敏感產品,希望二十年後開放。舉這個例子,我們就可以來思考早上陳吉仲老師講的問題。整個自經區不論農業、工業,最大的問題就是一步到位的零關稅。馬政府喜歡說韓國如何積極的和各國簽訂FTA,但相對來看,韓國怎樣保護敏感產業。他認為農產品是敏感產業,20年後才願意開放。而我們的自經區實施了以後,我們就是一步到位、片面的,只有我們對對方讓利,對方沒有對我們讓利的FTA。還沒有談判就全部降為零關稅,這是一個聰明的抉擇嗎?管中閔認為,自經區是要追求整個商品流動的自由化,但是在整個FTA的談判中,這是未戰先降,還沒和對手進行相互降稅談判就主動在六海一空對全世界片面實施零關稅,全面開放兩千一百多項的中國原料,讓談判籌碼盡失。事實上台灣加入WTO時,有八百九十五項的農產品、一千兩百二十項的工業製品,在當時判斷如果對中國開放,會對台灣產業造成相當大的負面衝擊,當時就做出了暫不開放的決定。將來自經區條例通過後,照第38條第1項,所有關稅包括兩千多項及先前開放的,不只對中國,對世界各國的農產品都是零關稅。除了香港這樣的自由港,幾乎沒有任何國家對自己的產業是採取這樣片面零關稅的決定。草案第42條,早上陳吉仲老師也說過,這個規定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3項管制的兩千多項中國農工原料,將來都會開放進口。
我的結論就是,服貿雖然擋下來了,自經區過的話,那跟沒有擋下來是一樣的。貨貿雖然沒有簽,自經區生效的話,會比和任何一個國家簽FTA的衝擊都更大。因為他是一步到位、完全沒有調適期的零關稅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