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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6月底,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在趁蔡英文總統訪問新竹科學園區時,於非公開的座談當中,向總統表示:「美國企業籌組工會需要一半以上員工同意,台灣卻僅30名員工就可籌組工會,門檻過低且不具代表性,這恐對企業營運造成不利影響。」
  由於張忠謀董事長的社會聲望極高,且台積電又是台灣最具競爭力的企業,市值佔台股總市值一成八,在台灣雇用員工人數約5萬人張董事長的意見動見觀瞻,政治與社會影響力巨大。因此,當張忠謀董事長當面向總統發表現行台灣工會法制對企業經營不利的觀點,雖也指出當前台灣工會發展的侷限,不過也恐有去脈絡化的單面向說法,實有必要進一步比較說明台灣與美國現行工會體制的完整面貌,以供社會大眾參考公評。

  張忠謀董事長說,組工會的門檻「美國要過半數,台灣卻只要30人」,這說法以絕對數字來說是正確的,也就是說,如果台積電竹科廠區有兩萬人,只要竹科廠區當中其中有30人成立台積電新竹廠企業工會,該工會就取得與張忠謀進行集體協商的地位,該廠其他勞工就不能再籌組工會。不過,該廠如果在美國的話,則必須要有超過1萬人加入工會,該工會才能取得與張董進行集體協商的地位。這就是張忠謀所指的「門檻低且不具代表性」的證據。
  不過這是一個簡化、去脈絡化說法,或許當天張忠謀與蔡總統討論得更深入,也不得而知,不過媒體如此的報導,讓社會大眾誤認為台灣目前對工會的保障太高了,已經嚴重影響企業經營,進而推導出對勞工籌組工會的保護必須降低。因為,很顯而易見地,如果台灣工會的籌組門檻如此低、如此容易,那麼台灣的工會早就遍地開花,不過為何台灣企業工會的組織率(Trade Union Density),若依據OECD等世界通用的計算方式推估僅有約5.8%,遠低於美國的11%與OECD國家平均的16%?
  既然美國要過半數勞工加入,那為何美國工會組織率還是遠高於台灣?
原因一:美國是勞工挑選外部產職業工會,不需直接與資方面對面衝突。
  在美國,工會都是全國性企業外之產職業工會,會員人數動則數十萬人,律師上百名、組織者上千人,勞資協商是工會律師與公司律師進行專業的法律戰;台灣則是被刻意零碎化、極小化的企業內廠場、企業或關係企業工會。在美國某一企業或某一廠區的勞工,是挑選一個強大的外部工會來代表廠內勞工與資方協商,台灣則是在企業內自己找30個烈士籌組成工會,與資方直接應硬碰硬對幹。兩國在工會體質DNA上,根本完全是分屬不同物種,無法相比。
原因二:美國是由官方主持之無記名投票,選擇工會。
  美國企業內勞工,只要有30%連署,就能向全國勞資關係委員會(NLRB)此一獨立機構申請,於該廠區內舉行無記名工會投票,開票出來只要過半數,該工會就代表全體勞工與資方協商,如要享有協商成果,必須加入工會,這等同於投票過半就全數員工成為該工會會員。無人知道勞工投反對或是贊成票,匿名性高,勞工加入工會的風險極低。
  而台灣30名勞工籌組企業工會,必須繳交身分證明文件,送地方勞動局審查,勞工曝光風險極高,發起籌備者更是承受巨大心理壓力,30名烈士更容易被資方一對一、人盯人硬軟兼施土崩瓦解。
原因三:美國工會具有法定入廠權,進入該企業內組織勞工。
  美國企業外的產職業工會,依法可以在工會投票前一定期間,進入該企業內之公共空間舉行說明會,雇主不得拒絕干預,也不能單獨面談員工強迫其投票意願。違反者,該企業若被NLRB認定為不公平勞動行為,除了先罰款之外,同時將由NLRB所屬檢察官向法院提請公訴。
  而台灣即使籌組企業內工會,也沒有入廠權,更遑論企業外產職業工會,而2011年才成立的裁決委員會,連調查權都無行政能量行使,雇主不服裁決,依然可以向法院上訴,工會自行面對企業法律消耗戰。
台灣制度容易讓工會成員遭打壓
  從上述三個原因,可以看出美國工會雖然要過半數,不過其企業內勞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擇企業外產職業工會代表勞工與企業協商,在這個制度設計之下,其勞工所承受資方打壓的風險極低,加入工會的意願自然高。台灣雖然只要30人就能成立企業內工會,不過勞工所冒的風險極高,即使勉強成立之後,運作也相當艱辛,夭折率很高,殺雞儆猴後,通常就不會有烈士再出現,這是制度使然,非戰之罪。
  以當前美國戰鬥力甚強的通訊工人工會CWA為例,該工會有70萬名會員,涵蓋電信、廣播、電視、電影、航空等產業的勞工,近年最大的戰役,是在2014年9月,CWA在部屬與努力長達19年之後,終於贏得工會代表權選舉投票,贊成票達86%,涵蓋了1萬4500名美國航空地勤人員,該次勝利新增加了9千名工會會員。而在前一年,美國航空資方投入了300萬美元的經費,進行反工會行動,結果CWA以150票之差落敗,2014年換上對工會比較中立的新CEO,CWA才贏得投票。因此,美國工會的組織策略,都是以攻佔大企業位首要戰略目標,越大型的企業協商主體,50%+1投票門檻通過之後,贏者全拿工會會員的效益才會極大化,一萬人的廠區,只要投出5,001票,就能贏得一萬人加入工會,那當然是要挑大的來拼鬥。
  台灣30人與美國過半數,就工會的代表性而言,當然是過半數才具代表性,不過美國的過半數是以NLRB舉辦的匿名投票達成的,NLRB每年要辦數千場工會選舉,其投入龐大的人力物力,就是要讓工會具有代表性,讓資方無話可說,與工會談判協商。台灣要採行這模式嗎?
  而台灣採行世界罕見的工會單一化+強制入會的模式,也就是一個企業內只能有一個工會,工會成立後依法所有勞工要強制加入該工會(現實上少有工會做到),更讓代表性問題難解,要不工會是被資方把持,抑或被少數勞工把持。因為雖然日本韓國與台灣同樣採行企業工會模式,但日韓採行的是「企業內多元複數工會」,只要3人就能發起籌組工會,透過勞工的自由籌組與選擇,自然會形成最大最有代表性的工會。
  當前在產業與企業工會組織率僅有超低的5.8%,台灣還是一片工會沙漠的情況下,居然還有雇主團體大喊台灣工會籌組太容易、工會太多,簡直是不知所云,如果該團體知道日韓兩國,在企業內只要3人就能成立工會,且毫無數量限制,那豈不發瘋。
  回頭來看,張忠謀董事長認為台灣「工會門檻過低且不具代表性」,首先,門檻過低這是見樹不見林,沒有看到整體的台灣特有工會體制的誤解,至於工會不具代表性,當然不是提高籌組人數門檻就有代表性,這是整個工會體制改變的問題。
  2011年集體勞動三法大幅修改後,開啟了企業外產職業工會也可以代表企業內勞工與企業協商的新模式,形成外部產職業工會與內部企業工會之間的競爭關係,另一方面在企業內除了原有廠場工會之外,又新增了企業工會、關係企業工會、金控工會等類型工會,走向「企業內多元單一工會」的局面。
  台灣隨著兩次政黨輪替,民主化後更多元自由,人民更重視自身勞動權益,工會籌組有了新動力,勞工有更多團結途徑與雇主協商爭取權益,但既有工會體制的陳舊,已經無法因應前述內外多元工會所衍生的代表權紛爭難題。因此,如何能建構出一套能夠讓工會的產生形成具有代表性,又能擴大工會組織率的機制,這才是台灣勞資關係與工會運動能否持續進化的關鍵課題!

本文刊載於2017年8月4日報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