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正憲(前經發會諮詢委員、年改會代理委員、會議規範實戰手冊作者)
最近總統府剛完成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下稱年改會),也如火如荼正在進行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下稱司改會),筆者2001年曾參加總統府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下稱經發會),從實務經驗看這2次國是會議的效力與效率。
我們觀察或參加一個會議,最重要是了解會議的性質。總統府國是會議的委員為行政部門遴聘產生,不具民主會議成員須具有民主產生的代表性,故國是會議明顯是諮詢的作用,不是一個實質的機構,其決議、共識、共同意見或結論等,對有權責的政府機關都不具法定效力。因此若有人批評其為黑機關大可不必,質疑其委員遴聘標準也不必大動肝火,因為會議所諮詢意見,權責機關可用可不用。若瞭解其會議名稱實為國是諮詢會議,參加成員實為諮詢委員,或許大家火氣消一些。
筆者參加經發會時,總統明確宣示經發會共同意見,行政部門百分之一百採行並積極推動,多數意見及其他(少數)意見則斟酌處理。換言之,只要正反立場都有人參加,其中有1人反對以致無法形成共識時,對行政部門就不具拘束力,如此也不用太堅持參加人員的遴聘標準。同理,為取得共識,各委員就必須彼此說服包容,未來的共識推動才會更順利。
經發會有322項共識結論,於行政部門可執行皆執行,立法修法部分除內容立法院有所修正外,大致上皆陸續落實,當時朝小野大,進展得來不易。
但年改會有共識嗎?固其召開20餘場會議,因彼此歧異太大,達成共識幾乎為不可能任務,但到總結會議結束只有流水報告,不見共同意見也罷,連多數意見、其他意見都未整理,實在可惜。其委員有38位,每次委員會議時間約3小時,報告時間約一半,其他討論時間就算爭取發言,1人頂多2次合計不超過10分鐘,像是意見發表會,盍各言爾志。
以結果論,在爭執性高又參加人員多的會議,未有分組會議(或專案小組會議)先充分討論取得初步結論,會議效率自然不高。但其報告事項,整理呈現多年民間團體長期要求而不可得的壓箱資料,可說會議的最大貢獻。
至於司改會,法學界多人爭執遴聘標準,其實只要與你相同立場有人在內,人數多寡並不很重要,辣椒會辣一顆就很辣。當然若參加委員能個別多徵詢具實務經驗人士後,在會場表示意見將更佳,更何況達成共識或多數意見行政部門願執行,也是權責機關負全責,參加委員僅提供諮詢意見,若要其完全負責權責不符,雖然其發言也要對歷史負責。
司改會設有分組會議,每人得發言多次充分討論,若其總結會議結束時能整理出共同意見、多數意見及其他意見,留下歷史紀錄供未來實證檢討,也算是會議效率的展現。至於其委員人數非法律人多於法律人,更要大大肯定,可避免純法律人討論同質性高,自以為是,與多數人民要求脫節。
總之,政府願意召開國是會議,聽取諮詢意見,縮小歧異是好事情,若能兼顧會議效率,落實會議優質結論,必為全體國民所樂見。
本文刊載於2017/03/11蘋果日報即時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