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正憲(台灣勞工陣線理事)
二月二十三日自由廣場「台商回流外銷特區」一文,主張「特區內的 外勞沒有最低工資的限制」,並自問自答提出一些贊成的理由。惟外勞工 資可否與基本工資脫鉤,贊成或反對討論多年,因其牽涉甚廣,包含國際 貿易規範、國際勞工公約、國內社會政策及產業政策等,可說茲事體大, 並不單純。筆者反對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理由淺顯。
就國際貿易規範層面,我國已加入WTO(國際貿易組織),其對會員有 國民待遇公平原則的要求。以勞動條件而言,即外勞與本勞不應有歧視待 遇,否則恐有貿易制裁之虞。
至於東南亞國家產業外勞工資可以遠低於台灣,原因可能有二,一為該國 本無最低工資之規定;二為該國最低工資金額原本較低。換言之,除非將 台灣勞動基準法的基本工資取消或降低,否則將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 ,即外勞排除適用基本工資,極可能引起外勞輸出國及國際貿易相關國家 的嚴重抗議,勢必得不償失。
政治上,台灣的基本工資內涵與國際勞工公約的最低工資規定不符,故勞 動基準法不敢稱「最低工資」而自創「基本工資」。與維持家庭基本生活 的物價相比,基本工資金額原本就不足,加上已多年未調升,可能取消或 降低嗎?有政治水平的人都知道,這是動搖政權的超大事,政治人物不致 如此「秀逗」吧!
國際勞工公約有「最低工資公約」及「歧視公約」,其亦規定外勞與本勞 不應有歧視待遇,台灣亦是簽署國,可以視之無物嗎?可以在勞動人權走 回頭路嗎?可以貽笑國際社會嗎?
社會政策上,引進非技術性外勞,得最大利益者為降低勞動成本的企業, 得小利益者為家中有老弱需要監護的人。但引進外勞的補充性原則難免變 成替代性後果,外勞工資愈低,企業愈喜歡引進,最大禍害是國內失業率 居高不下,失業者及其家庭受害甚深,犧牲的社會成本可以彌補嗎?
產業政策上,長期依賴低廉勞動力,遲早將失去產業競爭力。國際有許多 不引進非技術性外勞的國家,台灣有許多不用外勞的企業,花點腦筋,嘗 試學學他們吧!
本文刊載於2006年2月28日勞動者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