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書瑋(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秘書)
近年來房價持續飆漲,如何落實「居住正義」遂成為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對的問題。然而,因為工業區土地取得成本相對低廉,因此部分建商遂以申請廠房或一般性商業設施為由,實質上卻建設成住宅出售牟利,導致變相開發及違規事件頻傳。
台灣的都市計劃法中,為了使都市生活之經濟、交通、衛生、保安、國防、文教、康樂等重要設施,作有計畫發展,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因此劃分住宅、商業、工業等使用區,而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一旦違規使用將形成少數人得利全民負擔惡果的局勢。依據相關法規,建商如果違法變更就可以開罰,台北市就曾於今年九月針對數件違規裝修或擅自變更的案件,裁罰建商各3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監察院更於2011年就曾糾正內政部,要求內政部應該確實進行通盤檢討現行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之適法與合理性,擬訂檢討及因應對策,訂定督導查核計畫。
然而在前幾天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違法的新北市泰山區長群工業住宅,已於今年年初完成建設及提出變更,經新北市與內政部同意以「懲罰性回饋」後,即有望成為合法住宅,但其實在去年年底的報導中,就傳出新北市兩個工業住宅社區有望變更合法化。可見新北市政府在面對違法的事件處理中,思索的不是如何杜絕工業住宅,追查到底是建商私自變更建設內容或是官員違法核發建照,卻反而倒行逆施,替違法行為就地合法,原本房價應低於附近行情的工業住宅,更可以在「合法化」後一舉大幅逆轉攀升。
工業區的劃設與使用本應以促進工業發展並提供工業使用為主,在工業區大舉興建住宅不僅破壞工業區的整體性,更可能造成居民暴露於各項工業污染風險之下,因此工業區住宅本身即是違法行為,新北巿與內政部現今立下變更標竿,不僅是公開挑戰監察院,更將導致工業區劃設有名無實,也違反公平正義原則。違法行為在罰款之後,竟然就此合法並到過頭來大賺一筆,如果這不叫圖利,什麼才叫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