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嫌貪污接受業者高檔餐廳招待等不法情事,為其操縱特定股價並倒貨勞動基金套利的弊案,不只動搖了民眾對於政府勞動基金管理的信心,在勞保財務危機言猶在耳的當下,更可能進一步衝擊勞保年改的期程。
根據報載,該員在七、八月期間,違法規避勞動基金管理運用之內控機制,施壓和要求勞動基金「代操券商」用基金帳戶內款項下單炒作遠百股票,因此,除游姓前組長和寶佳投資執行長唐楚烈外,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等多名幹部人都先後收押禁見,而檢廉也持續擴大搜索偵辦其他外包代操券商,並已有多人聲押後交保,弊案越演越烈。
弊案爆發之後引起各界譁然,包括立法委員、勞工等民間團體更要求政府究責。其中,勞工團體強烈要求落實勞金局內控機制,並強化金管會外部監督,同時也要求強化監理會查核權責,以及政府為因弊案的損失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等。可以預見未來幾個月,隨著偵辦進度延燒及相關涉案人起訴狀況,這個弊案將繼續成為社會的焦點。更有許多人直接聯想勞保財務危機,認為只要杜絕類似弊案並強化勞動基金投資績效,就可以解決部分勞保財務問題,先檢討弊案再談勞保改革的主張,很容易得到社會的共鳴。
因此,在這弊案議題當熱的時刻,除全面檢視勞動基金管理思維,檢討內部及外部監控機制是否發揮有效作用,並認真面對龐大政府(勞動)基金的若干管理問題之外,更是釐清和討論勞保年金改革的重要時刻。其中包括弊案是否會影響勞保年金給付?政府基金投資效益是否可以改善老年經濟安全?以及,未來改革方案中如何一併思考整體勞動基金等問題,都是本文所要探究的幾個面向。
首先,由於勞保年金是「確定給付」的社會保險制度,給付水準已明定於《勞保條例》之中,因此基金損益應只會影響整體勞保基金的存量,並不會實質衝擊勞工個別的給付。然而,無論是從理論或實務上的經驗,投資效益對於勞保財務的影響並不大,而勞保改革的政治需求,源於勞保年金設計的「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其中,前者包括2008年勞保年金化修法過程中,立法委員未考量保費精算基礎、權衡費率與給付的合理性,胡亂加碼年金給付率;後者則包括少子女化、人口快速老化及低薪普遍化等問題,成為加速勞保財務短絀及世代不均問題的主要根源。
雖然,無論是在2013年馬英九總統時期,或是2017年的蔡英文總統,都已先後提出勞保年改革方案,但迄今礙於滋事體大的政治考量迄今仍原地踏步,除造成勞保財務問題的持續惡化,也讓後續改革更為艱難。縱使沒有弊案,勞保年金的改革還是已迫在眉睫。
其次,這次弊案雖然讓「勞動基金」成為重要新聞話題,但卻鮮少人知道所謂的勞動基金,其實包括「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業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等,截至2020年10月底,整體基金規模已達4兆4,500億元,其中各基金規模依序分別為2兆6,600億元、8,949億元、7,344億元、1,360億元、136億元及111億元。再加上國民年金基金3,885億,勞金局總管理基金規模高達4兆8,385億元。
這次弊案備受社會矚目,主要是因為這是過去八年來被揭發的四件勞動基金弊案中,第一件高階公務員牽涉其中,而過去多為外部代操投信經理人利用勞動基金炒股從中獲得不法獲利,其中包括2012年謝清良盈正案、2013年陳平、瞿乃正案,以及2014年的黃明松案。
目前,勞動基金投資運用仍分為「自營」和「委外代操」兩部分,其中新制勞退、舊制勞退等兩大基金在兩者比例約為4成5:5成5,勞保基金則約為6成5:3成5,而委外代操透過標案程序交給得標的投信業者;另三大基金則全為自營方式管理。然而,無論是自營或代操,龐大勞動基金早已成為國內資本市場覬覦的「活水」,除非可以完全做到滴水不漏的阻隔,否則勢必將繼續曝露於類似這次弊案的風險之中,尤其是佔總勞動基金規模近八成的新、舊制基金,未來規模仍會持續擴大,後續如何監理改革,考驗政府的改革決心。
值得討論的是,社會長期以來對公共基金投資報酬率的迷思。過去每每討論年金改革,國內各政府管理基金「投資績效不佳」、「過於保守」等言論,輔以民間投資效率較佳的誤導性共識,在主流財金雜誌渲染之下成為「主流意見」。尤其是近年來勞保財務危機的討論中,透過提高獲益挹注勞保財務的遐想,往往在故意忽略:「投資有賺有賠,投資前請詳讀說明書」的廣告警語中,成為虛幻的社會共識。而在這次弊案檢討聲浪中,投信業者仍不忘倡議開放勞退新制自願提撥的部份開放自選,美其名將主導權回歸到勞工手上,讓勞工可以自行管理自己的資產,但實質上利用這個迷思,讓基金繼續淪為投資摃捍工具,穩賺不賠。
最後,回到勞保年金改革的問題。早在2016年開始就已入不敷出的勞保基金,當下應思考的改革是如何修復先天不良的因,透過世代對話尋求平衡、永續和公平的財務解決方案,而非不確實際的期待透過投資績效改善財務。除過去已提出的改革方案中所揭示的若干策略外,未來在達到一定的財務平衡之後,應參考全民健保之設計,以滿足一定期間「隨收隨付」的「部份準備」基金規模即可,並全面檢視勞退新制整合入整體確定給付制的可行性,讓兩個制度都得以永續,同時更能確保勞工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弊案發生之後,社會各界在激憤勞動基金淪為炒作股價工具之餘,更應深刻反省解決問題的正本清源之道,而若誤信偏方,繼續迷信基金的投資效益,只會讓勞動基金繼續成為資本市場中操作的工具,得不償失,更對整體勞保財務及勞工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無益,除考驗政府的決心,同時考驗社會對問題的正確認知。
本文刊載於2020年12月28日 思想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