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某日記者約訪勞保年改議題,地點就在住家社區的中庭,當時有一家父子3人享受假日家庭時間打羽毛球,還有幾位上了年紀應是已退休的鄰居坐在石椅上聊天。其實,當前勞保年金改革的困境,可以縮小到眼前所見之範圍,我、兩位記者、保全、鄰居長者、父子3人,以及不時經過的其他鄰居等,假設我們都是在「勞保」這個制度內,彼此之間如何協調出一個不同世代之間相對合理、公平的制度設計?就是今天勞保年金改革的核心議題。
勞保年金改革的聲浪由來已久,事實上早在2008年7月勞保年金化三讀通過時,就有勞工團體認為立法委員的不理性政治加碼,勢必加速勞保的財務危機,更嚴重侵蝕制度內世代公平而要求改革。2013年馬英九前總統曾以「財務不足、行業不平、世代不均」為診斷啟動改革,惟最終鎩羽而歸,一事無成,讓勞保財務問題繼續惡化。直到2016年蔡英文總統啟動「年金改革委員會」,並已完成軍、公、教年金改革,而勞保年金改革雖嘗試提出改革方案,但最終原地踏步,一再錯失了改革時機,也讓問題越來越棘手。
改革顧及各年齡層利益
然而,在2026年財務大限的壓力之下,以及經過社會這10幾年來反覆的理性討論,勞保年金要改革隱然已成為社會共識,只是改革幅度及範圍仍有待社會溝通,而各政黨也都有提出相關版本。而這次媒體爭論的焦點主要在於「年金給付率」是否適度的降低,從現行的1.55%給付率調整至1.3%;改革範圍「溯及既往」,是否損及已開始請領被保險人的利益?以及是否訂定年金給付「樓地板」,確保勞工的最低年金給付水準等議題,在討論過程中也時常被議論過。前二者其實是這次勞保年改的核心問題之一,至於後者,則包括制度貢獻與收益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現行制度中「保證年金」設計如何權衡,都非常值得更進一步的討論。
首先,「年金給付率」以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55%計的給付設計,是2008年勞保年金化修法過程中立法委員胡亂加碼下的結果,而未考量保費精算基礎、權衡費率與給付的合理性,成為加速勞保財務短絀及世代不均問題的主要根源。因此,在2013年馬英九時期的年改方案中,無論是甲案採老年年金給付超過請領一次金核算數額後,一律降至1.3%;或是乙案規劃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維持現制,但以上降低至1.3%的方案。乃至這次學者專家建議搭配政府不同財務挹注方案(即撥補),並一律降至1.3%的建議方案,都嘗試透過調節年金給付率來延緩財務危機。其他財務調節的方式,尚包括拉長平均投保薪資採計年資、延後請領年齡等。
其次,改革是否「溯及既往」意外成為這次新聞爭論的焦點,尤其是對於那些已經開始請領年金約133萬名退休勞工而言,年金將被砍三分之一的聳動報導,讓勞動部不得不以正式聲明澄清,以降低社會對於勞保改革的疑慮。事實上,更需要澄清的是這並無涉所謂法律溯及既往之範疇,而是法律的一般原則,過去領的當然不會被追回,但修法後的則依新法規定辦理,大法官釋字第781至783號解釋已明確闡述並無違憲,也無涉所謂溯及既往。然而,所有在這個制度中的利害關係人,都應誠實面對目前財務已入不敷出的事實,並尋求共識確保制度在顧及各年齡層利益的原則下永續運行。
避重蹈加碼政治之覆轍
最後則是所謂給付「樓地板」的問題。其實,在軍公教體系年金改革中的樓地板概念,主要用以處理過去尾大不掉優惠存款,即當年金給付高於一定水準,就會取消或遞減優惠存款之補貼。而在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58-1條中,老年給付可在3000元保證年金及年資給付率1.55%等兩個方案中擇優給付。因此,倘若未來勞保改革欲提高保證年金之額數,應更著重整體制度的合理性,避免重蹈加碼政治之覆轍。
勞保是台灣第二大社會保險體系,維繫著1000餘萬被保險人的權益,改革必然成為各方政治角力的焦點,尤其牽涉勞工老年經濟安全的老年年金給付。然而,由於制度先天設計不良,又因政治干擾而遲遲無法完成改革而後天失調,從2016年開始即已入不敷出的財務問題持續惡化,若不進行調整,未來恐將要面對更激烈的改革需求。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所以被保險人更應捐棄成見,誠實面對當前各項問題,並以社會團結促進公平性改革,透過多元調整方案協調不同年齡被保險人的權益,方能促進勞保制度的永續經營。
本文刊載於2020年09月09日 蘋果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