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的世界貿易組織(WTO)墨西哥Cancún 回合中,開發中國家聯手 抵擋了美國與歐盟有關農業貿易自由化的提議,2004年,自由化呼聲再度高漲,當然,2005年的香港世界貿易組織回合,以平手之僵局收場。
在2003年9月的墨西哥港都 Cancún,世界貿易組織舉行部長會議,重大議 題是美國與歐盟所提出之農業貿易自由化,當時的開發中國家,主要分為 三大陣營:所謂的G20、G33與G90, 當然,不論其差異如何,至少她們聯手抵擋了美國與歐盟之提議,當年的世界貿易組織終究沒有以該等工業國 家之主張作為官方決議。
G20 主要由糧食的純出口國家所組成,其中部分國家有對工業國家讓步的 打算,也就是準備容許某些工業國家農產品的進口,但另有10個同時亦屬 G33 陣營的國家,基本上企圖採取更強烈的保護主義,不輕易容許他國農 產品進口,就此,由最窮國家所組成之G99陣營,亦持相同之態度。
在G20、G33與G90等三個國家陣營的合作下,世界貿易組織的Cancún 回合 終究以失敗收場,美國、歐盟、日本與加拿大所形成之有力同盟,終究未 能貫徹工業國家之企圖。如此之發展軌跡,在2005年的香港、2006年的多 哈回合,都可看到類似的結果。
G20 陣營的帶頭國家是巴西,緊隨在後的有中國、印度、巴基斯坦、奈及 利亞與南非,換言之,60%的世界人口,70%的世界農民,26% 的世界農產 品貿易,都是座落在此G20 陣營。這個陣營的特徵是:猶豫與不安,一方 面期待世界農業貿易的持續自由化,不只是工業國家,也包括其他開發中 國家農產市場的開放,另一方面,特別是同屬於G33國家陣營的某些G20成 員,仍然充斥著畏懼農業部門勞動者的失業風險。
不論如何,G20、G33與G90 等三個國家陣營,共同主張應持續開放工業國 家之農產品市場,繼續自由化的步調,必要的措施包括:廢除出口補貼, 大幅度降低關稅及其他直接或間接的國家補助。在世界貿易組織部長會議 中,開發中國家特別強調,工業國家應停止一切暗渡陳倉的舉動,亦即將 不容許的國家補貼改頭換面,用另一種隱藏的形式上合法方式,繼續為之 。如用當時會議中的官方術語來說的話:請不要將「橘色盒子」(orange box)中的國家補貼,把它藏在「綠色盒子」(green box)中。
被放在「橘色盒子」中的,都是一些應該避免與廢除的國家補貼措施,例 如與數年期間內生產數量與生產價格息息相關的補貼,而此依世界貿易組 織的農業協定, 顯然屬於所謂的貿易扭曲行為,不論是「支援市場價格」 ,或是與生產數量與價格相關聯的其他補貼,常見如國家以保證價格購入 糧食與牛奶製品,或是由國家財政所支應之農業信用。
相對的,被放置在「綠色盒子」的,均是合法的國家對農業之支援措施, 例如與數年內農產品生產數量與價格無關、或至少影響甚小的補貼,不論 是國家研究與發展計畫,或是針對自然災害所進行之特殊環境保護與補貼 措施,當然,在抽象的定義下,各國都無疑享有極大之解釋與操作空間。
Cancún與香港回合之世界貿易組織談判失利,基本上可以所謂的「整套包 裹」(global package)來理解,換句話說,在面對不同的複雜議題,世 界貿易組織的談判都以「跨議題」的交換來進行。比方說,相對於開發中 國家有關農業經濟的要求, 為何工業國家願意退守,主要是因為「交換」 :以此來交換農業國家對於已開發國家工業產品與服務之進口開放。當然 ,這部分尚待觀察,農業國家之堅守仍然清晰可見。
開發中國家在Cancún回合的勝利,恐怕未必持久:2004年,開發中國家陣 營便須面對世界貿易組織執委會所通過的框架協定。此一媒體所稱「適當 考量結果」之協定,其主要內容在於擴充「橘色盒子」之直接相關項目, 準此,美國與歐盟都在2005年10月公佈將減少對60%到70%的直接農業補貼 ,然而,2008至2013的整體農業補助金額,根本沒有減少。換句話說,隨 著2003/2004 年的歐盟新農業政策,大部分「橘色盒子」中將遭到禁止的 政府補貼,統統搖身一變為「綠色盒子」中的合法國家補助,而美國事實 上隨著2002年的所謂「Farm Bill計畫改革」,早就捷足先登了一步。
與許多非政府組織不同的是,不論是 G20、G33或G90,基本上都未挑戰或 質疑世界貿易組織的正當性。重點不在世界貿易組織本身,而是在與工業 國家的雙邊條約或協定之上,因為工業國家的強勢與主宰,才是對農業國 家的真正威脅所在。然而,最大的危險在於,開發中的農業國家始終存在 著一種誤解,認為已開發國家的持續廢除國家補貼與開放市場,將帶來南 北半球的均衡。如此之措施,其實不會阻止北半球國家的傾銷政策,至少 不會遏止美國人如此做。南半球國家的許多家族型農業生產將岌岌可危, 結果將慢慢形成大型的農業生產企業,例如在巴西與阿根廷最為明顯,因 為只有她們才能以極低的價格生產與出口。
G20國家,特別是巴西,原則上容忍著農產品價格的持續下降,然而相對 的,G90與G33的國家,就無法從北半球國家之開放市場中獲益。更須注意 的是,針對許多開發中國家所採取之特殊農產品的例外規定與特別搶救機 制,G20國家甚至無法容忍下去。理由很簡單:以巴西為例,2004 年,巴 西有51% 的出口農產品,係外銷至開發中國家,而且比例越來越高。當然 ,如果有錢的工業國家願意放棄出口傾銷,G20 國家仍然可能接受其他較 落後的開發中國家之所謂「例外規定」,因為,工業國家新的開放市場, 無疑會帶來新的契機。
*G20由19個開發中國家所組成,其中9個國家為農產品及糧食之純粹輸出國,10個國家則同時為G33的成員。作為開發中國家的領導國家陣營,G20主要由巴西領軍,緊隨者有中國、印度與南非。當然,G33與G90經常質疑G20的領導地位;攸關農業競爭的G20,請勿與1999年7大工業國家(G7)與其他國家暨國際金融機構所結盟成立之G20混淆。
*G33由42個開發中國家所組成,其中10個國家同為G20之成員,另28個國家亦為G90之成員。G33主張開發中國家的權利,特別是提倡針對其他國家農產品進口之某些保護主義措施。
*G90包括79個與歐盟訂定Lomé協定之非洲、加勒比海與太平洋地區的開發中國家,另有49個所謂的低度開發中國家(LLDCs)以及非洲聯盟(AU)的成員國,當然,前述三個團體的國家事實上有相當的重疊。G90與G33同樣主張維持保護關稅,G90陣營最大的畏懼是:如果工業國家聽從G20之建議,大幅度的降低進口關稅,將會間接的傷害G90國家目前所享有之進口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