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賴中強受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出席今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幾經考慮,決定退出此一踐踏民主的公聽會,理由如下:
一、公聽會顧名思義,要有人「聽」,與會者的發言不只是說給主席聽,還要說給立法委員聽,要說給媒體聽,經由媒體的報導,讓不同意見的公共討論可以持續進行對話。但是,一天三場,三天八場的趕場公聽會,到底真能有多少立委到場聆聽呢?本案院會是交給全院委員會(八個委員會)聯席審查,但是八場公聽會期間,其他委員會也排定了二十幾場委員會,並進行各部會業務報告,如此地趕場公聽會,到底是希望各委員會立委聽到人民的聲音,還是希望立委聽不到人民的聲音?媒體如何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密集地報導全部八場公聽會的討論?
二、違反議事規則,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廿二條明訂,開會時間上午九點至下午六點,除非舉行質詢才可延長至排定委員質詢結束;本週一及週三晚上的公聽會,明顯違背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
三、 沒有資訊,就沒有民主。政府迄今不願意公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歷次會談會議紀錄,各部會2013年7月15日的影響評估報告也缺乏各項必要資訊(例如在樂觀與悲觀假設下,預估各該產業有多少店家會因競爭者的加入而退出市場,會有多少勞工面臨就業衝擊),導致正反雙方無法進行後續的討論。
我們呼籲立法院國民黨團停辦趕場公聽會,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比照行政程序法「聽證」規定舉辦公聽會(在國會聽證法制化以前),讓公聽會至少具備資訊公開、釐清爭點、利害關係人充分陳述之功能。我們願意就此拜訪立法院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黨團、張慶忠委員、段宜康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