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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馬英九總統與蘇貞昌主席即將於9月15日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進行辯論,我們認為,無論兩黨主席再怎麼辯論都無法取代產業與勞工的程序參與權,也無法消解政府在國會審議前,應提出配套因應措施的義務。民主陣線繼上週提出三問:第一問:兩岸服貿協議會不會自動生效?第二問:如何解決「職業工會會員,沒有就(失)業保險」問題?第三問:如何因應「中資銀行參股,取得國人聯徵信用資料」問題?今天繼續由各公民團體就人權條款、醫療與照護、貨品貿易協議等面向提出我們的質問。


第四問:服貿黑箱,那貨貿也要繼續黑箱下去嗎? (台灣勞工陣線提問)

  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簽訂以後,社會各界批判政府是黑箱作業。服貿開放的業別項目,將對四五百萬服務業勞工帶來衝擊,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提出具說服性的影響評估報告,也未充分諮詢產業與勞工意見。然而,政府預計於年底再與中國簽訂貨品貿易協定,更將直接衝擊廣大的製造業勞工及企業。

我們要問:
(一)服貿黑箱,那貨貿也要繼續黑箱下去嗎?過去兩年馬政府與對岸就貨品貿易協議談了幾次、談了哪些開放項目?馬政府什麼時候才願意公開談判進度,願意與產業溝通並進行衝擊影響評估?

 (二)台紐自由貿易協定中,台灣8925個關稅項目中有95%的關稅項目立即降至零關稅,其餘479項分二至十二年降至零關稅,請馬政府誠實的告訴人民,兩岸簽訂貨品貿易協定後,有多少項目、多少比例的中國進口貨物會立即降為零關稅?又有多少項目、多少比例最終會降為零關稅?台灣目前仍禁止進口的兩千項中國農工原料,到時候是否將門戶大開?

(三) 全世界幾乎沒有先簽訂服貿再簽訂貨貿的例子,台灣獨獨相反,當中國先掌握了批發、零售、倉儲、物流、餐飲與消費通路後,再進行貨品貿易的開放,是否將造成中資以「一條龍」模式經營,全面掏空台灣的產業? 政府如何有效因應此種對台灣產業的雙重衝擊?


第五問:政府要讓醫療與社福機構徹徹底底的商品化嗎?(督保盟、婦女新知提問)

  開放中資經營醫院、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老人照護機構等等醫療與社福公共服務項目,是否意味著政府打算放棄國家照顧人民及維繫社會平等的責任?將非營利服務徹底轉向營利化?

  將醫療與社福視為一般服務業,是愚蠢的,企圖營利化,更令人難以接受!彼得·杜拉克、麥可·桑德爾等當代學者都直指,旨在維繫人民基本生活品質的醫療與社福與一般服務業不同,之所以必須堅持非營利本質,導因於其服務性質牽涉到人的生命、尊嚴與安全。此等服務的規劃、發展與提供,事關性別、階級、城鄉正義,以及提供服務的勞動者權益,其運作與一般市場機制不同,一旦商品化、營利化將失去它的本質,並且惡化醫療階級化、健康不平等、服務貴族化與制度崩解。中國大陸的醫院與福利機構都能營利,因此服貿協議開放中國大陸資金得以投資醫療與社福機構,是否意味著政府即將放棄國家照顧人民及維繫社會平等的責任,將醫療與社福徹底走向營利與私有化,將『人』當作商品,為了圖利特定財團而犧牲人民基本權利與社會正義?

 

第六問:中國與紐西蘭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有人權條款、台灣與紐西蘭的經濟合作協議也有人權條款,為什麼台灣與中國間的經貿協定就沒有人權條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提問)

  1999年西雅圖反全球化抗議風潮後,WTO日益重視國際貿易與人權的關聯性。事實上自有人類貿易以來,貿易就與人權議題密切相關(販奴、疫病、勞動、公平貿易等)。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ILO)成立時,簽署國就明確認知勞動權保障不足將損害貿易。近年來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的優惠貿易協定(Preferential Trades Agreements, PTAs)中,已經越來越普遍加入各種人權條款。學者也著書立說,主張WTO應改革以便能更加保障人權。國際貿易與人權保障密切相關,已經是國際上日益清楚的共識。

  台灣與紐西蘭的經濟合作協議中,以相當詳密的篇幅規範勞動、環境以及原住民的權利。中國與紐西蘭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有人權條款。為什麼台灣與中國間的經貿協定就沒有人權條款呢?難道台紐之間、中紐之間作生意要談人權,獨獨兩岸之間作生意不必談人權?

  有鑑於中國是國際上公認人權保障嚴重不足的國家,經常發生大量人權侵害案件,而且許多人權侵害是透過商業手段進行,民間團體早已呼籲兩岸交流應提出「人權早收清單」、兩岸協議中應納入「人權條款」或「人權專章」。我們要請問馬政府與朝野政黨,是否同意在「服貿協議」當中列入「人權條款」專章?

 

 


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言稿

  馬總統說,台灣服務業能力很強,不怕競爭。馬總統可能不知道,想用市場競爭,來發展社福和醫療服務,是最糟、最無視公平正義、最不專業也最不符合性別平等精神的作法。

一、小型機構已嚐市場競爭惡果,女性受害最深

  例如這次政府想開放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現行法規上已經開後門讓他們營利,所以市場競爭早已出現。這些機構競爭的方式不是提供品質好的服務,吸引顧客,因為服務品質要好,成本太高,台灣一般人民付不起那麼高的費用,所以他們競爭的方式就是壓低收費,吸引顧客,既然收費低廉,就必須想辦法壓低成本,才有營利空間。壓低成本有很多方法,包括減少照顧人手、增加每名員工負責的照顧人數、逼外籍監護工超時工作、綑綁老人限制他們的行動、出了什麼事都向家屬隱瞞,或者完全拒收他們認為比較難照顧的長輩,例如罹患失智症的老人,偏偏中央及地方政府長期以來欠缺把關能力。機構服務市場競爭的受害者多數是女性,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小型老人及安養機構實際進駐者中55.8%是女性,而機構內的員工更有八成五是女性。

 

二、照顧仰賴自由貿易市場競爭,政府倒行逆施

  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是投入資源提昇服務品質,保障勞動人員權益,要求業者的服務營運公開透明,建立長輩及親友參與機制,完善申訴及求償制度,同時好好發展社區化的長照服務,讓長輩可以自行選擇要進駐機構共同生活,還是留在社區安養,家屬也能安心。但是馬政府無視國內小型機構為營利拉低服務品質與勞動條件的現實,反而黑箱作業快速簽署服務貿易協議,鼓勵機構透過市場競爭獲取私人利益,反觀用來發展國內長照服務的長照服務網計畫,從去年開始三次提到行政院,行政院至今不肯核定實施。

 

三、小老百姓的基本權益在何處,說清楚講明白

  盲從自由貿易和市場競爭,照顧服務不可能自動變好,只會拉低照顧人員勞動條件,惡化台灣照顧人力不足的現狀,讓長輩與家屬更不安心,去年11月一名孝子不堪照顧壓力勒死自己的失智母親,也是因為家人評估將失智母親從養護機構接回家照顧比較放心,沒想到卻發生悲劇,今年7月兒子還被法院判處6年有期徒刑,請問馬總統真的天真地以為,類似的悲劇可以透過自由貿易和市場競爭遏止嗎?我們再次呼籲政府廣納民間意見,仔細評估自由貿易競爭對國內醫療社福照顧服務的影響,特別是對女性、勞工的衝擊,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必須納入性別平等條款,以及保障社會弱勢、實現社會正義的條款,在此基礎上重啟服貿協議談判,也再次呼籲在野黨、立院各黨團為人民權益及社會平等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