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台灣人的民族性裡有一個移民基因,就是喜歡個人單打獨鬥,不接受群體約束,誰都不服誰。這樣的個性,被放置到經濟生活當中,就出現了當家作主、自己當老闆的慾望,遠高於其他國家;即使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內心依然有持續不斷想要逃離企業職場的伏流潛藏,隨時可能爆發,自我創業書籍熱銷的另一面,未嘗不是台灣就業勞動環境惡化的表徵。
不過要當老闆獨享利潤談何容易,台灣過去「住家當工廠、黑手變頭家」的低創業門檻年代早已不再,不過台灣人潛在當家作主當老闆的渴望是不會停止的,並且會自然在勞動市場找到宣洩口。
自己創業當老闆,要承擔資金借貸與後續營運分險,這壓力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了。因此,就有在企業品牌之下當類似老闆,具有某種程度自主空間的工作型態,筆者稱之為「類老闆」的多重形態出現。
最早的「類老闆」應該可算是現在在傳統市場附近,有很多女性推著腳踏車在販賣養樂多的「養樂多媽媽」。台灣養樂多創立後,隨即在1970年代就引進這套在日本盛行的制度(日本稱之為養樂多LADY),發揚光大,吸引很多只能在照顧家庭的空檔才能外出工作的家庭主婦,台灣養樂多在1980年代最高峰有3,500名,目前在各通路競爭之下,也還有1,500人,占了銷售量的30%。養樂多媽媽是以承攬者的身分,向公司批貨賺取價差,這等於是養樂多自有的特殊通路,減少了上通路商貨架的成本,也省去店面的租金,某種程度把這部分利潤分給街頭銷售促銷員。在1980年代時,由於獨門通路,待遇超越當時的公務員,不過目前在各通路都有鋪貨之下,待遇已經大不如前。
在日本,拉麵店可說是可低門檻自行創業的少數幾個機會窗口,原因在於日本大多數企業只招收當年度畢業的大學生來培訓,形成一種資方集體壟斷僱用的方式,一旦離職就少有機會再進入正式就業市場,這使得大部分日本上班族成為忠心耿耿的企業戰士,當然日本企業也提供終身僱用制作為保障回報。日本有八成的拉麵店,是由一套稱之為「暖簾分け」的徒弟自立門戶設立分號的制度在運作,而不是目前非常盛行具有高度商業氣息的加盟體制。
日本拉麵店藉由很傳統的師徒之間傳授技藝,得到師傅的肯認後,徒弟就可以將原有本店師傅傳授的口味上改良,發展出自己獨有的口味後,開設分號,店名會略有差異,但可讓消費者很容易辨識是出自哪家本店。這種師徒之間,講究人情義理,沒有現代加盟體系的赤裸裸金錢與法律契約文字的交易,讓每個開店的人得到最溫暖的照顧,讓小小拉麵店得以運作,再去滿足基層上班族飢餓的胃。
日本拉麵店以「暖簾分け」開分號的師徒制,以人的情感付出為基底,其實類似在台灣過去的很多工匠、西裝師傅必須經歷三年四個月的師徒制,才能出師,自立門戶,當徒弟期間沒有薪資但提供吃住;徒弟自立門戶,原有師傅還會無條件提供資金與人脈的援助。
對照現在最盛行的以加盟方式來當「類老闆」,就是一種赤裸裸的金錢交易,目前光是飲料店就有2.2萬家加盟店,便利商店也有1.2萬家,其中約有八成是加盟店。光是飲料店與便利超商就又有3萬名以上的加盟主,在品牌之下當「類老闆」。不過,加盟主與廠商之間卻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等,表面上加盟主是店面自負盈虧的老闆,事實上,卻被高度壓縮經營自主空間。
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曾經在2016年與2017年分別針對全家與統一超商,處以300萬元與500萬元罰鍰,都是因為在招募加盟的過程中,沒有充分揭露最低建議訂貨量、後續報廢自行吸收等訊息。由此可見,加盟主除了必須繳交鉅額加盟金之外,在經營上更是受到總部層層約束,「類老闆」的發財夢,變成一場自我剝削的惡夢。
不過美國的全國勞資關係委員會(NLRB)在美國服務業工人工會(SEIU)的上訴之下,在2019年認定美國麥當勞總部透過各加盟主即時上傳的顧客消費紀錄資料,透過資料庫的分析隨時指揮監督加盟主與員工,因此麥當勞總部是加盟店員工的共同雇主(joint employer),必須共同承擔雇主責任。
其實這種在企業之下,享有某種「類老闆」感覺,還有很多雖然是受僱,不過採取無低薪的房屋仲介或銷售、保險業務或汽車銷售等人員,這些都是用業績高比例抽成的方式作為報酬,讓勞工達到某種「類老闆」的氛圍。
沒錯,擔任企業主可以壟斷大部分的利潤,如果要讓勞工可以分享更多利潤,應該是讓勞工共同擁有公司股權,這才是根本制度上的利潤分享。不過,如何設計一套制度,讓勞工沉醉在「類老闆」的迷霧,企業主又能靠其獲利動機的驅動,不斷幫企業獲利,而企業又不需負擔雇主責任與經營風險,這就成為當前的一大商機,不過,這距離經濟民主的理念已更加遙遠。
本文刊載於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第259期月刊【經濟民主ABC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