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4年,「廿一世紀資本論」作者皮凱堤(Thomas Piketty)來台訪問,一句「我不曉得這些GDP到哪去了?但我確定它肯定去了某些地方」的玩笑話,道盡了當前台灣勞工的集體焦慮。無獨有偶,前美國聯準會主席柏南克(Ben Bernanke)有同樣對於實質薪資不增反減感到驚訝,因為理論上經濟成長率比人口成長率高,實質薪資也應該隨之成長的結果並沒有在台灣出現。更早以前,富比士雜誌就報導了台灣的低薪競爭力問題,從2001年至2010年的實質勞動成本下滑4.5%,不僅比美國1.4%、日本1.2%高出甚多,同期間澳洲增長了7.5%,包括加拿大、德國、英國、南韓及新加坡都呈現成長。顯然,台灣血汗低薪問題不僅已是國內勞工活生生、血淋淋的生活寫照,更已經殘酷地獲得國際認證。
經濟持續成長,物價和房價也一再攀升,但卻惟有薪資節節敗退,實質薪資倒退十五年已不再是新聞;長工時問題未見改善,不僅工時長度名列世界前茅,過勞職災的問題也持續惡化;派遣、外包及部份工時等工作越來越普遍,不穩定就業成為一種常態;工作貧窮、國債高築、貧富差距拉大、退休制度結構性危機浮現,以及少子女化衝擊教育、就業和福利體制,再再的顯示「崩世代」的問題,已成為台灣社會不可忽視的問題。台灣的經濟,到底怎麼了?
顯然,一個以「公平」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思維,取代低薪、過勞又分配不均的血汗經濟模式,將是台灣社會立即要面對的問題,刻不容緩。「公平經濟的勞動政策藍圖」,提供台灣更多元的思考,讓平等不再艱難。
邁向血汗經濟之路!?從「崩世代」到「過勞之島」
「拼經濟」,大概不會有人會反對。無論是雇主還是勞工,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在新的一年裡過得更好。而對於勞工而言,好的經濟其實是多麼簡單,不外乎穩定的工作、合理的勞動條件與報酬,以及在職場上安全健康。但從這幾年勞工的遭遇觀察,卻只能在失望中堆砌絕望,失業問題持續存在、派遣等低薪的貧窮就業充斥、實質薪資的嚴重倒退、無薪假的幽靈盤據,甚至於必須在過勞的危機下餬口。政府越是拼經濟,勞工的生活反而越苦,讓人不僅遲疑,這到底是拼了誰的經濟,而台灣,又該要拼什麼樣的經濟?
因此,台灣社會該認真思考,到底是什麼樣的政經結構,餵養了這個少數人獲利、多數人無感且受害的血汗經濟模式。要理解這個複雜政治經濟問題並不難,從以下幾個層面來加以檢視,才能斧底抽薪的翻轉這個不義結構,為台灣經濟舖設更公平的道路。
一、縱觀近二十年來政府拼經濟的思維,縱然歷經了兩大主要政黨的輪流執政,但經濟發展的論述和政策始終圍繞在新自由主義架構下打轉,而幾近神話般迷信自由化和彈性化為經濟發展的萬靈丹,卻無視這些不當政策災難性的侵蝕社會公平性。首先,各種毫無節制的減稅政策不僅讓國家財政惡化,赤裸裸的補貼和圖利少數財團也讓貧富差距擴大。自2002年加入WTO成為會員國以來,經濟政策更盲目追求自由貿易,從自由貿易港、ECFA、服貿、貨貿到自由經濟示範區等,以「自由」之名行「資本租界」之實,完全不見其社會影響評估。近年來,馬政府的自由貿易政策,採取與中國更緊密的經濟合作為主要方向,而社會對馬政府經濟政策過度傾中的疑慮,終究於2014年3月18日引發公民佔領國會運動,抗議政府黑箱簽訂服貿協議。
二、壓低工資來堆積經濟成長的苦果由社會承受。理論上,經濟成長率比人口成長率高,實質薪資也會隨之成長,但這個結果非但未在台灣出現,實質薪資更倒退到15年前的水準。根據官方的統計資料,台灣勞工的勞動生產力指數在過去30年成長了4.11倍,但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卻只成長1.13倍;勞動報酬占整體GDP的比重也節節敗退,顯示台灣勞工的高生產力,卻只能真心換絕情的陷入低工資和高工時的工作貧窮絕境。當這個低薪競爭力的邏輯成為主宰台灣經濟發展的軌跡,在國內具體反映在政府一再壓抑基本工資的上漲,以及假補充勞動力之名的不當外勞政策,不僅嚴重剝削外勞人權,也壓縮了所有勞工的工資議價能力,進一步惡化了所得不均。此外,台商逐低薪而居,國內接單、海外生產的三角貿易模式,虛胖了經濟數字,卻無法有效的創造就業,也是當前政府應全面檢討並解決的問題之一。
三、勞動行政機關的失靈與失職,陷勞工權益於危機當中。事實上,大部份勞工權益的問題,都源於政府機關的失靈與失職,其中包括各級政府機關未確實執行勞動法令所致,例如,過去幾年來沸沸揚揚的關廠工人抗爭事件,就是政府長期漠視雇主惡性未提撥退休準備金下的違法產物。除此之外,包括勞基法的工時保障、勞工職災預防及保護、各項社會保險保障,乃至於2009年金融海嘯後已常態性存在的無薪休假問題等,再再顯示政府行政機關的無為與失靈,儼然已成為台灣勞動法治和勞動人權淪喪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除了制定政策的中央政府之外,這個問題因「六都升格」讓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而更趨複雜,直轄市和非直轄市行政資源的落差,導致各地方政府落實勞動法律的能力不同,進而形成勞工在同一部勞動法之下無法得到同等待遇的不平等現象,也是未來行政改革和法案修訂應考量的重要因素。
四、令人心生不安的勞工退休保障。1984年實施的勞基法雖定有最高45個基數確定給付的退休制度,但由於其給付要求過於嚴苛,導致大部份勞工因年資中斷而無法領到退休金,只能領到勞工保險微薄的一次給付老年給付,無法因應其老年經濟安全。2005年勞退新制的上路,選擇了強迫儲蓄的確定提撥制(DC);2009年勞保年金(DB)也開始實施,一年年資乘以1.55%的年金給付率,以工作30年所得替代率為47%(目前最高投保薪資為43,900元)。近年來,台灣各職業年金體系之間因給付水準、成就要件和計算基準落差引發公平性的比較,再加上人口老化讓社會對年金體系的永續感到憂慮,如何解決將來財務失衡、世代正義及社會公平性的問題,考驗著台灣未來總統的智慧。
五、法律保障不足,無法回應層出不窮的新型態勞工問題。過去十幾年來,雖然勞動法的重建工程重未停息,從促進性別職場平等到就業安全體系的重建;從集體勞動法的徹底重構到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的設置;以及從勞工退休制度改革到年金體系的建立,2014年更完成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大翻修等。這些都是長期以來勞工運動的訴求與成果,也解決了過去存在已久的陳疴,但隨著經濟及勞動環境的丕變,以及各項非典型就業的擴散,現行勞動法規與無法承載許多新型態的勞工問題,例如部份失業、部份工時就業、派遣等不穩定就業衍生的爭議。
六、工會組織率持續低迷,無法落實集體談判。長期以來台灣工會組織率過低的原因,可歸咎於陳舊集體勞動法的束縛,再加上製造業外移的衝擊,無論是工會家數或工會會員人數都雙雙大幅下降。2009年前後,新集體勞動三法上路,並沒有讓台灣工會脫胎換骨的成長,雖然包括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高教工會等有別於過去以廠場工會為主的工會組織接連出現,但整體而言台灣的工會組織率,以及團體協約的涵蓋率仍然相當低迷,無法對提升台灣勞工的權益有積極的作用。
從上開問題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勞動權益的問題絕非單一因素造成,而是鑲嵌於整體環境中,各種因素相互牽引的結果,其中包括工會組織的能量、政府施政價值取向、經濟發展條件,以及法律保障的適足性等。因此,面對這些新、舊問題,如何在現有法規環境的基礎之上,提出能夠有效保障勞工權益的改革方向,是2016年產生的新民意要更努力克服的問題,否則這些問題將會持續的發酵、惡化,終究一點引發不可收拾的核爆。
2000~2015年:勞動政策的發展
1999年,台灣勞工陣線出版《台灣勞工的主張:2000勞動政策白皮書》,整理了十幾年來的工運論述,以「平等的承諾」為主要架構,提出完整勞動政策藍圖,白皮書的內容包括:行政體系改造、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就業安全體系重建、催生大量解僱保護法、女性勞動政策、外勞政策的批判、職業安全體系,以及推動週休二日及提高基本工資等。在那個勞動法制環境百廢待舉的年代,「台灣勞工的主張」,就成為近十五年來台灣相關勞工法規及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2000年,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民進黨執政。在立法院朝小野大的政治氛圍之下,引爆了所謂「八四工時」事件,最後確立了勞基法工時從一週48小時改為雙週84小時。然而,為突破政治僵局,2001民進黨召開「經發會」,試圖透過勞、資、政及朝野的參與凝聚立法共識,在勞動法的部份達成訂定失業保險、性別工作平等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以及勞工退休制度改革等共識。經發會後,勞工團體長期推動的各項勞動法相繼完成立法,其中包括「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2001.10.31)、「性別工作平等法」(2002.01.16)、「就業保險法」(2002.05.15)、「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2003.02.7),以及悠關數百萬勞工退休權益的「勞工退休金條例」(2004.06.30)。雖然,這些通過的法案內容與各勞工團體的版本顯有落差,例如,在勞基法退休制度改革,勞陣提出的版本是隨收隨付的附加年金制,在立法的最後階段遭到嚴重挫敗而鎩羽而歸。這段期間通過的重要法案尚包括國民年金法(2007.07.23),以及年久失修的「團體協約法」(2007.12.14),明定勞資誠信協商義務及禁止搭便車條款,而待審的也有「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法」及「勞保年金」等重要勞工法案。
2008年二次政黨輪替,馬英九當選總統。延續前朝的規劃,當年立法院即通過「勞保年金」這個勞工團體長期推動的方案,並在混亂中確立了每一年年資1.55%年金給付率的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讓九百多萬勞工得到年金保障。此外,另外兩項重要的勞動法案,即「勞資爭議處理法」(2009.06.05)及「工會法」(2010.06.01)也先後完成修法,前者最為關鍵的內容是設置「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加速工會幹部遭受資方不當勞動打壓之處理程序;至於後者,則進一步讓工會組織自由化,除籌組工會從許可制改為核備制,以及更加明確化不當勞動行為態樣等重大突破之外,也確立了工會多元化的發展方向。
2015年,勞基法工時再度修正,將於工時從雙週84降到一週40小時。這是事隔十五年台灣工時制度的重大變革,但就年總工時觀察仍有很大的進度空間。過去幾年其他重要的政策,還包括性平法中以就業保險基金為財源的留職育嬰津貼;勞工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範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委會也於2014年2月正式升格為勞動部,並設有6司,分別是綜合規劃司、勞動關係司、勞動保險司、勞動福祉退休司、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及勞動法務司;職訓局更名為勞動力發展局,以及新成立「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各項勞工職業安全政策。
整體而言,歷經了兩次的政黨輪替,雖然整體經濟政策的思維仍不利於勞工,但過去幾十年來陳舊的勞動法制已大致翻修,同時,若干新勞動法的立法也奠定了新的勞動法基礎,例如,2002年通過的就業保險法雖不完美,但已成為台灣社會在面對2009年嚴酷的金融海嘯危機有稍微喘息的機會,而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成效也日益顯現。雖然如此,面對政府施政盲目的信仰新自由主義的牽引,近二十年來,這個主流價值透過減稅、勞動市場彈性化等侵蝕著台灣的公平與正義, 2011年,為因應台灣日益嚴重的所得不均問題,勞陣出版了《崩世代:財團化、貧窮化與少子女化的危機》,不僅批判了在新自由主義下的各種問題,包括政府減稅導到的財團化趨勢、勞動市場彈性化下的長工時和低工資,以及激烈的人口結構危機,更嘗試提出「創新福利國家」的概念,希望喚醒更多人對這些問題的重視與行動。
下一個使命:公平經濟的實踐
面對新舊問題的交織,如何在過去十五年來奠定的重要基礎之上,提出更符合當前社會需求的新勞動政策,成為勞陣下一個階段發展重要的使命。勞陣認為,雖然勞工團體努力重建脆弱的勞動保護體系,也累積了相當的成果,但倘若整體的社會思維不變,勞工也只能在越來越不正義的政治經濟結構中,反芻窮忙、窮苦和窮累的絕望,最終,勞工政策也能淪為亡羊補牢的工具而已。因此,我們有義務洞悉未來,並提出更宏觀的視野來因應未來,在下一個十五年讓「尊嚴勞動」成為事實,也讓勞動正義得以實現。
無庸置疑,徹底翻轉長工時、低工資創造國家競爭力,並在減稅、彈性化及自由化創造經濟成長的大夢中醒來,才能讓台灣社會擺脫血汗經濟的泥沼。以「公平經濟」為方向勞動政策藍圖包含幾個具體方向,如下:
首先是建構「公平經濟」新思維,讓經濟成長果實的分配更加公平正義,不再被少數人壟斷。過去幾十年來,我們已經讓新自由主義毫無條件的實驗,證明減稅拼經濟只是一場跨政黨和跨世紀的騙局,非但沒有帶來說好的幸福,得到的卻是國家財政困窘、貧富差距拉大、工作貧窮擴散,以及勞工過勞謀生的苦果。有錢人透過不當的經濟政策不斷獲利,富者越富、窮者更窮的不公平現象,已經嚴重侵蝕台灣社會的團結。因此,租稅改革勢在必行,透過更嚴密的所得重分配機制,讓資源分面更加公平,而經濟政策也應制度化其合理分配的民主參與機制,透過加稅和加薪提升台灣整體社會的生活水準。
其次是全面檢討現有勞動政策和法律框架,並填補現有政策不足。如前述,過去十五年來勞動法制的重建已稍見成果,也堪稱完整,但無論是悠關勞工團結權的集體勞動法體系,或是直接對勞工權益保護的個別勞動法保護,都有許多缺陷和不足應立即修訂補正,例如勞基法適用範圍、基本勞動條件、歧視禁止和就業平等、非典型就業、外勞權益等的確實保障。而勞工在面對職場新風險,各項社會保護制度可以預防勞工及其家庭陷入危難,因此,包括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全面納保,以及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亦將是下一個階段政府應優先完成的工作。
最後,則是立即啟動殘破社會福利的重建工程。除了勞動政策和法規之外,更應透過上開租稅制度的改革,重建社會福利制度。除年金體系的徹底翻修之外,透過托育、長照及社會住宅等公共服務的提供,避免勞工在過度商品化的市場中被二度剝削,才能有效的減輕勞工生活壓力。尤其,台灣人口結構激烈變遷所衍生的問題,將嚴重衝擊社會、經濟和勞動力政策,也是未來政府必須要面對的嚴酷挑戰。
過去十五年來,我們不斷的在困境中尋路,推動各項勞動與社會政策改革,雖然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之外累積了些許成果,但面對各項不利的環境,勞工的處境依然艱難,而且持續惡化當中。這再再的顯示,台灣需要徹底翻轉過去幾十年來盲從的舊經濟思維,並以符合大部份人利益的新思維取而代之。我們的責任,是讓這個理想,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