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9),立法院即將三讀通過勞工團體及工會期盼以久的《勞動事件法》,台灣勞工陣線、金融業工會全國聯合總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大同關係企業工會、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等團體,將在這歷史性的一刻舉行記者會,除了見證這個重要法案的通過,也感謝朝野立委在這段期間迅速又認真的審查和協商,讓這重要的勞動司法人權法案可以順利的通過。就此,台灣勞工陣線表示:「這是勞動司法人權的一項指標性突破,對於勞工未來在遭遇勞資爭議時,更有機會接近司法正義」。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長期以來,弱勢的勞工在遭遇勞資爭議時,除了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之外,往往因曠日廢時及許多訴訟障礙而望司法大門而興嘆,因此,多年來勞工團體倡議成立勞動法院,以及制定針對勞動訴訟案件的特別程序法,讓勞工可以獲得「即時的正義」。
經過各方多年的努力,司法院會銜行政院提出《勞動事件法》,而朝野立委包括,時代力量立院黨團、鍾孔炤委員、尤美女委員、陳曼麗委員、蔣萬安委員也分別提出各自版本或者部份條文修正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周春米委員和林為洲委員兩位召委的積極協調之下,《勞動事件法》才能快速的完成委員審查和協商,終於將在今天三讀通過。台灣勞工陣線表示,感謝朝野委員專業和認真的審查,《勞動事件法》的立法應可謂為立法院朝野委員合作的典範,共同為勞工的司法人權而努力。
根據《勞動事件法》的第一條所揭示的立法目的:「為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進而謀求健全社會共同生活」,未來,無論是勞工或是資方,都可以依《勞動事件法》更快速的解決紛爭而儘速恢復原有的生活。然而,《勞動事件法》透過法院調解、審判程序,以及對於勞工權益極為重要的保全程序,將可大大的降低勞工尋求司法正義的障礙,是對於提升勞動司法人權極為重要的發展。
最後,勞陣等團體感謝在立法過程中包括勞動法學界、司法院、勞動部等各方的努力,更要感謝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的積極審查,讓《勞動事件法》可以在今天三讀通過。勞陣重申,《勞動事件法》只是勞動司法人權的正義起點,而未來我們將會繼續監督相關子法的制定,以及繼續推動建置勞動法院,讓勞工的司法人權獲得更充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