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在去年底大幅度修法,從今年初實施不到一年,如今在新上任行政院長賴清德為了要拼經濟,解決「企業五缺」的大旗之下,在今天(10/31)提出了勞基法修正案。台灣勞工陣線認為,賴揆聲稱此次再度修法是「既保障勞工的權益安全,同時也提供企業經營的彈性,取得一個平衡發展」,但從最終出爐的版本即可發現,此次修法根本是棄勞工權益安全,只為求全企業經營彈性,踐踏原有平衡而向資方傾斜的嚴重倒退。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根據中研院副研究員林宗弘的調查,自一例一休法令實施以來,台灣工業與服務業平均薪資均呈現明顯上漲趨勢,甚至大部分地區不但失業率下降,薪資更是持續成長,但資方團體及賴揆仍將一例一休刻意抹惡為三輸,無疑是扭曲事實以製造假象的惡質招數。
台灣勞工線表示,台灣社會高度相信2016執政的蔡英文新政府可以應積極改變台灣勞工長期在長工時、低工資的血汗經濟下,承受著過勞和工作貧窮的苦果。因此,去年底民進黨佔多數的立法院,通過了勞基法的修法,以落實週休二日與降低年總工時,擺脫台灣過勞之島的惡名。如今該法自2017年1月實施,半年輔導,真正要求企業遵守才短短四個月,如今在工商團體龐大壓力之下,再度提出修法,而且是史無前例大幅度的五大倒退修惡。
倒退修惡一:休息日工時工資核實計算,自我矛盾
依據民國87年勞動部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示,在例假、國定假日與特休假期間,「因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所以如果勞工在上述三個種假日,即使被要求加班只有一小時,雇主也必須給付八小時加班費,這是考量勞工通勤成本以及已經無法運用完整假日的補償。2016年開始,週工時下降為40小時後,後來勞基法修法於2017年開始,將原來空班出勤日正式定義為「休息日」,也比照延續上述精神,以每四小時為整數補償勞工。如今,休息日工時工資改為核實計算,完全是倒退修法。
倒退修惡二:首創「工時帳戶制」,給企業開方便之門
工商團體喊了十多年的「工時帳戶制」,過去勞動部都加以拒絕,這次在賴清德的主導下首度將「工時帳戶制」引進勞基法,對台灣勞工是一輸到脫褲的大「突破」。其中甲案僅將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乙案的「工時帳戶制」,三個月內有138小時加班時數可挪移,每月以54小時為限。兩案未來都將提高勞工加班時數,突破勞基法1984年以來每月加班46小時上限。工時帳戶制單方面方便了企業彈性,卻忽略了勞工因而間歇性工作所帶來的疲乏。這對已經過勞的台灣,無異是雪上加霜。
倒退修惡三:輪班勞工換班間隔11小時降為8小時,危害勞工健康
由於過去大量使用輪班制的醫療業與運輸業,不斷發生勞工過勞事件,影響公眾安全,因此去年底的修法,明定要間隔11小時(但尚未實施),讓輪班制勞工有充分休息,這已經遠低於勞動部在2001年公佈的《輪班作業危害預防手冊》中,對於如何預防輪班危害時提到「變換不同班別時要有 1-2 天的間隔」的標準。如今政府在上述業者的壓力下,倒退修法為8小時,無視輪班勞工的過勞危害。
倒退修惡四:7休1走入歷史,14休2重新上路
去年底的修法,為了降低長工時的過勞,因此特別於法律明定強制每七天必須有一天作例假,推翻過去勞動部以行政函示,允許可連續工作12天的14休2規定,這是時代的進步。去年底,勞動部在很多業者高喊無法執行的施壓之下,在既有勞基法30-1可指定行業適用14休2之外,更另開一個有法律爭議的後門:勞動條3字第1050132134號函釋,明列屠宰與運輸業、偏遠地區出勤與在海上或航空器工作者,這三種例外狀況的特定行職業於特殊工作期間可連續工作12天。不過,如此放寬還是無法滿足工商團體的貪婪,這次行政院居然完全推翻去年底勞基法的修法精神,讓所有勞工都可適用14休2。去年底通過此法案的113位立委,如今要通過這個自打臉的法案嗎?請立法院給全國勞工一個說法。
倒退修惡五:未休完特休假可遞延一年,特休再度自動消失
過去,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明訂未休完特休假,在年度終了必須折算工資給勞工,不過勞動部過去以行政函示認為經勞資雙方合意之下可重新排定延到下年度。過去因雇主的違法情況普遍及嚴重,進而導致勞工身陷「看得到、吃不到」的窘境,因此,去年底的修法特規定當年結清,一方面落實特休假設計的本意,另一方面,則是確保勞工的權益。如今,法律實施不到一年,行政院又要倒退修法,未來勞工特休假,恐怕又將重回過去自動消失的命運。
台灣勞工陣線呼籲,蔡英文政府上台才一年半,就屈服資方團體壓力,被棄照顧勞工的理念,請政治人物不要再以「照顧中小企業」為藉口,作為法案退步修法的理由,否則只是讓台灣的中小企業永遠成為「貧窮產業」,台灣整體的經濟將無法轉型,生活水平亦將無法提升。這次行政院所提到勞基法「五大倒退修惡」,將使勞工再度陷入過勞煉獄,主導推動這次修法的行政院長賴清德,必須付出最大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