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外勞在台停留期限,從最早期的三年,逐步修法延長到目前的九年,雖然外勞停留期限的延長,並不必然增加外勞總量,但外籍看護工從二千年的九萬多人,大幅成長到目前的十八萬多人,這也顯示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後,對於老人長期照顧的需求大增的事實。
其實外勞在台停留期限,從最早期的三年,逐步修法延長到目前的九年,雖然外勞停留期限的延長,並不必然增加外勞總量,但外籍看護工從二千年的九萬多人,大幅成長到目前的十八萬多人,這也顯示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後,對於老人長期照顧的需求大增的事實。
台灣以專屬單一「使用者」的外籍定期契約看護工,入住本國家庭當中,二十四小時提供照顧服務,這種「準親屬」關係來解決民眾長期照顧需求,在全球實屬罕見。事實上,這種方式提供了高度廉價的勞動力給僱主,「廉價」不是外勞薪資標準,而是可以無限延伸地榨取勞力,看護、洗衣、煮菜、顧店、洗碗、端菜等工作接踵而來,因為在家庭的私人空間當中,任何外部監督幾乎難以穿透,使得外籍看護工的人權受到侵害的事件頻傳,防不勝防。
既有制度產生的弊端,勞工團體早已提出讓外勞可自由轉換雇主,或以允許長期工作許可的「準移民」角度切入思考等解決方案。但短期內,政府似乎並不考慮。但也因目前這種對僱主極度「好用」的制度設計,使得政府推動的長照制度,對大多數民眾根本毫無誘因。以目前一個外籍看護工每月必須支付約兩萬元薪資,老實說,對一個家庭絕對是沉重的負擔,我們不禁要問,那些根本請不起外勞工的家庭,那政府該如何協助他們?還是繼續丟給家庭自己承擔?
因此,長期照顧責任「公共化」,政府必須立即扛起來做,目前已經早已啟動的十年長期顧照制度規畫,勢必要建立在更健全、合理的照顧者工作條件,更多元、人性化的照顧服務體系之下,台灣的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才會有更好的明天。不然,即使是外勞工作期限被無限期延長,問題還是無解。政府施政必須超越個人短期需求,以整體社會福祉為考量,方是政策規畫的首要目標,期待長照制度早日建立。
本文刊載於2011年1月8日 自由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