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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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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花瓶走到野地的這條路並不好走,面對資方的惡意打壓,勞動法令的不足,在「資方違法,官方沒辦法」的雙重打擊之下,自主工會只能赤裸裸的任人踐踏,幸賴自2011年5月1日起,勞動三法包括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與團體協約法的上路,其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的創建,提供工會抵擋資方無情催殘的保護,在這溫室之中,才剛發芽的工會終於有了喘息與發展的空間,我們期待台灣的工會可以在不斷進步的法令與保護之下,再深根再茁壯。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活生生就是典型資方打壓的血淚史。雇主非法解雇工會幹部、拆除會所,其中理事長白正憲在遭到解雇後,為了爭取其工作權,獨自在司法體系上面對資方長達8年,其中之煎熬若不是深陷其中,更是無法體會。時至今日,縱使勞委會已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成立了「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但資方打壓工會的動作卻不曾停下,手段更是五花八門,裁決委員會成立後的第一樁申請案,就是由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所遞交,這也是第一樁工會勝訴的案件。1年多來,我們一共申請9件裁決案,其中4件已裁定資方為不當勞動行為,2件與資方達成和解,尚有3件進行審理中。

 

    裁決的程序與勞資爭議調整的氛圍非常不同,流程具有司法的嚴謹性,卻沒有司法的冗長,而懷有勞動意識的裁決委員更非「法匠」,在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的第一案裁決中,裁決委員就不是只依據工會法的字面意思,而是從立法目的、資方的動機,乃至會費對工會的重要性等層面,面面兼顧下裁定資方具有不當勞動行為。

 

    工會始終堅持捍衛勞工尊嚴及公平正義,並以身為自主工會而自傲,唯有自主工會的運作,才能替廣大基層勞工爭取應有權益,勞動三法的實施提供了台灣工會發展新的契機,也唯有勞動法令上的保護,才能使工會不再有後顧之憂,因此工會不僅對裁決制度抱持正面與肯定,也希望對工會組織的有志之士,都藉由本書的全方位介紹,了解裁決並善用裁決,為台灣的工會再打拼出一個全新的未來。

 

圖為林進勇理事長(右二)和工會幹部與律師廖蕙芳(右三)於處理100年勞裁第1案後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