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勞工組織分別在1930年6月28日和1957年6月25日通過29號「強迫勞動公約」和105號「廢止強迫勞動公約」。然而2021年的中國政府在新疆卻以「再教育」之名,將100到180萬名維吾爾族、哈薩克與其他土耳其穆斯林人,關入限制行動的「集中營」當中,更嚴重的是,由於新疆盛產棉花,年產量超過五百萬公噸,佔了中國產量的85%,也佔了全球棉花供應量的五分之一,根據調查約有五十萬名被拘禁在新疆集中營維吾爾族人被以「強迫勞動」方式協助採收棉花。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根據調查有三十多家國際知名的時裝品牌,都使用新疆棉作為原料,並於去年底就遭受到由180個各國人權組織所串連組成的「結束維吾爾地區強制勞動聯盟」(The Coalition to End Forced Labour in the Uyghur Region)的抗議。該聯盟要求國際各大服裝品牌應該於今年七月底前承諾:1.停用新彊的棉花、紗、紡織品及製成品。2.停止跟使用奴隸工、或接受中國政府資助的生產商合作。3.在NGO的監察下,實施措施檢視防止其中國的生產線出現奴隸工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強調,美國國會已經於去年九月通過《防止強迫維吾爾勞動法》,禁止包括新疆棉等任何以強迫勞動生產的產品進口美國,而「瑞士良好棉花發展協會(Better Cotton Initiative,BCI)」,也從去年三月起,就因新疆集中營的強迫勞動,而取消新疆任何的工廠的認證。
台灣勞工陣線呼籲,中國政府應遵循國際勞工組織(ILO)1930年通過的第29號禁止強迫勞動公約,立即停止對新疆維吾爾族的強迫勞動,同時也要求使用新疆棉的國際成衣品牌商,應承諾其供應鏈當中應去除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以強迫勞動進行生產的供應商合作。
台灣勞工陣線強調,各大國際成衣品牌不應漠視中國政府對維吾爾族人的強迫勞動,應該秉持「道德採購」原則,遵循企業社會責任,不與強迫勞動的供應商合作,並呼籲行政院應依據2020年12月10所公佈的「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1.清查公佈是否有台灣本地成衣業者進口新疆棉作為原料?
2.清查是否有中國的台商工廠是否有涉入新疆棉的生產供應鏈?
3.要求所有在台灣與海外有生產基地的成衣產業者,公開承諾禁止使用新疆棉。
台灣勞工陣線未來更將著力於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並參考國際針對供應鏈責任之立法趨勢,督促台灣企業對環境保護、尊嚴勞動等社會價值的落實,並且檢討我國既有定義「強迫勞動」過於狹隘的相關法規,參考相關國際公約與行為準則,進行適度修正,以遏止「強迫勞動」在台灣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