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爆發至今,影響經濟與就業甚鉅,造成受薪階級的租金支出負擔更加沉重。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與江永昌委員辦公室共同舉辦記者會,呼籲政府應針對疫情期間受解雇、減班減薪影響之民眾提供「緊急租金補貼」(簡稱緊急租補),以保障其居住需求。
減班減薪人數激增,對受薪階級影響甚鉅
政府已於今年2月25日公布《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提供受影響之產業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的法源依據。
惟伴隨全球疫情嚴峻,對勞動階層衝擊亦逐漸擴大。根據勞動部統計,「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減班減薪)的事業單位與影響人數,從一月中的25家事業單位、941人,激增至三月份有308家事業單位、7916人,成長8倍。其中雙北減班減薪的人數為3427人,佔減班減薪總人數的43.2%。
另從失業統計資料來看,根據最近2020年2月份數據相較過去同期,不論受理件數、初次認定核付件數及核付金額均有增加,以上為正式的受僱勞動者,如要再加上弱勢家庭常擔任的自僱及地下經濟工作,受衝擊的勞工人數應更多。我們憂心,若全球疫情持續,減班、失業問題恐持續惡化,將有更多勞動家庭的基本生計受到影響。
提供〈緊急租金補貼〉,協助因疫情薪資縮減租屋族
前述這些受疫情衝擊影響的受薪階級,又以租屋族尤為艱困,因房租為固定支出,受減班減薪影響的民眾勢必得節衣縮食擠壓其餘生活開支,甚者將面臨付不出房租須搬離而無處安居之困境。
因應疫情對租屋族之衝擊,歐美各國政府紛紛祭出因應對策,如疫情期間禁止驅離房客,明訂凍漲房屋租金,給予房東減稅換取降租等。然由於台灣屬小房東為主的「地下化」租屋市場,政府無法掌握出租現狀,房東亦普遍逃稅,難以採取類似的機制手段。我們認為,相對可行的作法為:提供「緊急補貼」協助因疫情薪資縮減的租屋族。
或有人會問,台灣目前已經有租金補貼制度了,為何還需要「緊急租補」?主要是基於以下理由:
- 區別性:「緊急租補」對象為受疫情薪資縮減但目前未獲相關住宅補貼的租屋族,與現行租補有所區別,不會重複。
- 急迫性:「緊急租補」可立即協助受疫情衝擊的租屋族,而現行租金補貼採當年7-8月申請下一年度方式,將緩不濟急。
- 臨時性:「緊急租補」乃因應疫情之臨時性作為,疫情趨緩後而經濟開始回溫,即停止辦理,與依住宅法之常態性租金補貼不同。
對〈租金緊急補貼〉執行辦理建議
承上,以下就「緊急租補」執行辦理,對於〈租金緊急補貼方案〉,具體建議如下:
- 法源依據:本補貼法源為《制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與《住宅法》脫勾,不受其年齡、合法房屋、收入分位等限制,以達緊急補貼之用意。
- 適用對象:建議為符合下列各項情形者(1)當前未領取相關住宅補貼(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者;(2)符合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之受減班休息影響者,或2020年1月15日後領取失業補助者。
- 補貼期間:建議比照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以六個月為基準,並進行滾動式檢討。
- 補貼金額:建議比照當前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方案(依各縣標準),以便快速與現行租金補貼補申請發放體系接軌,簡便行政流程。
- 其他配套:本補貼仍有侷限性,即無法適用對非屬勞雇關係但受疫情影響收入的個人與家戶。因此,我們也呼籲社福體系應配套擴大「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做為基礎社會安全網,支持陷入居住困難的民眾。
最後,誠摯呼籲政府,基於居住權保障及緊急紓困之精神,盡速就「緊急租金補貼」提出具體執行辦理方案,以協助租屋族度過此一艱難時刻!
出席團體:OURs都市改革組織、江永昌委員辦公室、台灣勞工陣線、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