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發會)近日來頻頻向勞動權益出招,要求勞動部大開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大門,假鬆綁之名讓勞工更陷入過勞的風險。就此,台灣勞工陣線(勞陣)、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北市產總)、高雄市產業總工會(高市產總)今天至國發會外面聯合召開記者會,除強烈譴責國發會居心叵測,罔顧勞工休息權、陷勞工於過勞危機之外,更呼籲勞動部應全面檢討勞基法第84條之1這個勞工過勞的後門條款,以避免更多勞工身陷過勞職災的囹圄。
勞工團體表示,從2018年開始,國發會就一再配合美國商會及歐洲商會的要求,最後竟然破天荒越俎代庖、身先士卒,代替業者由國發會本身做為申請人向勞動部提出鬆綁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工時的提案,本來84-1條的申請,過去均由相關行職業之當事人團體提出(例如報業同業公會、保全同業公會申請採訪記者與保全人員納入);此次,掌管台灣最高層次國家發展戰略的國發會,竟然淪為資方買辦、選民服務的跑腿,代替美國與歐洲商會申請,實在荒謬至極。
2018年8月,國發會第一次向勞動部提出將高階主管、責任制專業人員和新創公司等3類工作者,指定納入勞基法「責任制工時」的適用對象。其中,在國發會的提案中,只要公司規模30人以上,薪資在公司中位數2倍或前15%的監督管理人員,就可適用勞基法「責任制工時」的條款。
然此一無理提案,在勞動部去年12月召開的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中被全數打回票後,國發會更罕見地以極不尊重其他部會職責和專業的方式,竟主動發布新聞稿抨擊勞動部聘請學者專家所組成的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對該委員會的決議不利台灣對外攬才和吸引投資「深表遺憾與失望」,此舉實在令人不可思議。勞工團體抗議表示:「原來,國發會所謂的拚經濟良策,就是建立在犧牲勞工權益、瓦解基本勞動保護之上,無疑,這只是延續血汗經濟的模式而已。」
勞陣進一步表示,在國發會的緊迫施壓之下,勞動部突然於今年1月7日預告將「月工資達20萬元以上的監督管人員」,納入勞基法「責任制工時」工作者,這是84-1條首度以不分行職業一體適用的「薪資門檻」做為適用標準的首例,這是違反勞基法84-1條以個別行職業工作者「正面表列」納入的原則。不料,國發會仍然不死心的與外商雇主團體共商對策,又提出以「中位數2倍薪資」、「基本工資3倍」作為適用標準的荒謬意見。就此,全金聯、北市產總、高市產總表示:「這將嚴重侵害本會會員的勞動權益,倘若國發會不懸崖勒馬,將發動會員工會向國發會抗議,要求國發會不要再成為勞工休息權的殺手」。
針對勞基法第84條之1這個「後門條款」,屢試不爽的成為國發會拚經濟的工具,而實施以來更淪為雇主濫用打壓勞工休息權的工具,因此,勞陣、全金聯、北市產總、高市產總共同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堅絕反對國發會陷勞工於過勞危機的提案,並要求國發會不要再以勞工權益作為拚經濟的祭品。
二、勞動部應全面檢討勞基法第84條之1這個後門條款,其中包括目前指定適用工作者是否仍有必要。
勞陣、全金聯、北市產總、高市產總重申,台灣長期以來以「長工時、低工資」的血汗經濟模式,非但無法帶領台灣經濟跨入另一個發展階段,反而讓經濟陷入停滯不前的窘境,長工時下的疲累與過勞,將更嚴重折損台灣經濟與社會的活動與創意。因此嚴正要求國發會不要再淪為雇主打壓勞工基本休息權的打手,勞動部更應全面檢討勞基法第84條之1的適用範圍,以避免勞工陷入過勞危機。
勞陣、全金聯、北市產總、高市產總20190119聯合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