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演講時,我時常問聽眾是否看過這樣的新聞報導。公車司機忍著痛,把乘客送到安全的地方,看著所有人下車後自己才安心的倒下,然後大家含著淚的說,司機好偉大!但其實,這位司機的家人不需要一個偉大的家人,而是一個可以回家吃晚餐的家人!每一次我舉了這個例子,幾乎所有人都會點頭表達同意,但遺憾的事,我們卻讓這樣的悲劇一再發生。
最近,探訪了一個努力工作的公車司機,四十二歲,中風後幸運保住了生命,但卻必須陷入漫長的復健生活。他自豪說他是車神,工作表現良好,載客量也比別的司機來得多,所以每個月的薪水平均都可達四五萬。訪談過程中,觀察了他的薪資結構,發現魔鬼的確藏在細節裡,極低的本俸,大部份的薪資所得來自於載客相關的「里程奬金」和「敬業獎金」,這樣的薪資結構迫使司機要以更長的工時,更努力搶客,才能勉強維生,犧牲的卻是自己的健康,甚至是乘客的安危。這位司機還說「所有司機永遠都無法理解當月的薪資是怎麼算」?一語道盡大眾運輸業勞工的普遍處境-資方總是有一堆調整薪資的彈性機制,勞工總是陷在不確定之中。
先前媒體揭露違反勞基法企業中,國光客運名列榜首,再加上家樂福及連鎖超商全家等知名企業,多是違反工時相關規定,顯示許多有頭有臉的大企業,早就習慣視勞基法於無物。雖然2011年7月三讀通過的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於§79加入違法者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的規定,隨後各地主管機關也在網站上設置「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專區」,但新法上路至今,各縣市公布方式不僅南轅北轍,部份縣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總管理處及科學園區廠商違法的資料始終掛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也顯見政策執行標準不一的問題。
的確,魔鬼總是透過隱晦不明的細節,雇主惡意違法在前,行政機關擺爛不作為在後,不僅啃食著勞工權益也包括勞工的生命。法令是制度,守法則是態度,面對雇主如此差勁的「態度」,勞工惟有更積極組織工會,才能用集體的力量監督企業守法,也監督政府機關的落實,才能挽救自己的權益與生命,從魔鬼的嘴裡。
刊載於2013/07/09蘋果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