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勞基法每周工時四十小時的條文,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但法定工時的降低並不保證勞工實際工時下降。目前台灣有很多勞工,工作時間並不像公務人員從周一到周五周休二日,每天八點到五點這麼規律。服務業為了應付假日的人潮,必須特別排班,而半導體業、電子業等科學園區產業,更是為了應付24小時的生產機械運轉必須輪班。
雖然,勞基法第30-1條有四周、八周變形工時的規定,但是很多企業以各式各樣、無奇不有的排班、輪班模式。台灣勞工陣線為了解當前各種不同產業勞工所遭遇的各類型工作時間安排,特別舉行「排班輪班百變徵召令」的網路調查,希望蒐集不同產業勞工,如何被資方任意彈性地安排不規則的工時,如何影響衝擊勞工的身心狀況。
根據勞動部的2010「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發現,整體輪班、不固定班、固定下午/小夜班與固定大夜班等這些所謂「非固定白天班」的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台灣傳統白天固定工作正被排班與輪班工作逐漸取代。然而目前的法令中,並沒有對夜班或輪班者的工時有特別規範,勞工除了喪失休息權造成健康問題之外,更對於社交行為有嚴重影響。
因此,台灣勞工陣線將與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等團體透過網路開放式問卷調查,從2015年5月25日開始到6月12日截止,共收集到215個案例,將公佈蒐集到輪班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