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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我在一家電子零件廠工作,工廠也有僱用外勞,前幾個月因訂單大減少的緣故,與幾位同事一起被資遣,某些外勞被轉介到一家工廠,但是還是有留用一些外勞。

最近收到公司寄來的文件要我們補簽名,要我勾選:沒有意願做外勞的工作職位。看來是怕解雇本勞卻留用外勞,可能違法會被勞工局罰,因此寄了這張聲明書叫我簽名。但我看完當場把它撕掉。理都不想理他。

我平常上班工作都是一班十二小時,要輪日夜班,工廠24小時運轉,做二天休息二天。但是休息的那兩天時,常常要配合加班,等於是做三休一。

老實說,台灣現在很慘,電子廠一定都是急單才會轉來台灣生產,老闆接了這些急單後,必須在很短時間趕工出來,休假日加班就成了常態。人力不足則是請派遣公司派人來支援。

貨趕不來,老闆會被罰錢,因此,常常貨櫃車已經在工廠等,先上部分完工品,剩下的就繼續趕工搭飛機追過去,空運費用老闆自己出。

兩年前應徵的工作是總公司在台中的企業,上班就直接到中國廣州附近的工廠工作,一起進入公司到廣州的一位男同事,居然三天就離職回台灣了,我則一直忍耐了一個多月才爆發。

這一個多月每周工作七天,都沒休息,向老闆反映就開始翻臉,說我工作態度不佳,當時中國爆發反日暴動,老闆居然在全廠幾百名員工集合的時候,向大家宣布誣賴我是日本人,現場所有中國員工都瞪大眼睛看著我。

過幾天老闆無預警叫我打包離開,自己回台灣,不要說沒資遣費,連最後半個多薪資也沒付,而應徵時承諾的每三個月提供免費的返台機票,也沒有給我,叫我自費回台。

出了工廠大門,人生地不熟,我一個年輕女子,拖著行李,要如何搭車到廣州市區,茫然一片,哭著越洋打手機給台灣母親,最後輾轉暫住香港飯店後返台,才結束這場台幹惡夢。

快遞的工作時間還算正常,每天工作10小時,但沒有加班費,週休二日,低薪是基本工資19273元,依照文件的大小,每收送一份可以賺4-12元,一個月最高可以收送到5千件,等於一天250件,月薪大概可以領到三萬多元,接近四萬。

機車與油錢都是公司支應。他認為這樣的工作,還算不錯。但是一天10小時250件,這等於一小時25件,兩分鐘就要一件,這種密集度也實在太驚人了。難怪街上的機車快遞都是呼嘯而過。

我們公司發給基層主管一人一支公務手機,雞毛蒜皮小事,不管是半夜還是休假就來電,要求我馬上調動手下基層員工處理。

每個月還考評未接電話記錄,搞得我每天睡夢中都幻聽有電話響,每兩三個小時就自動醒過來檢查手機,睡眠品質極差,身心俱疲。鈴.......幹!我今天休假,又打來了(電話突然掛斷)

我,新北高工電子科畢業後,考上龍華科大電子科的產學合作專班,主要考量是學費比較便宜,因為是以學分計算學費,大概一學期兩萬二,大四學分修的比較少,只要繳四五千元另外又有薪水可以領。因此選擇該校。

大一新生,九月一日開學,但連校門還沒進去,就直接到桃園某手機大廠報到做大夜班,晚上八點到早上八點.大夜班都是外勞跟我們做,因為大夜班有夜班津貼,外勞大都比較願意做。

 大學四年期間,就是固定星期四到星期日四天上大夜班,星期一、二到學校上課,從早上八點上到下午四點,但由於同學都事上大夜班,時差難調整,因此白天上課都精神不濟,老師也會體諒大家,都會教簡單一點.星期三則休息.寒暑假不用上課就月休六,其餘時間都上大夜班.學期中,可以月領兩萬七,而寒暑假可以領到三萬二.

大一的時候,有兩班80人都在該工廠,到了大三的時候,只剩下38人,因為很多人覺得這樣會學習效果很差,所已轉到同校普通班,或轉學。畢業之後留下來工作的不到十個人.

因為雖然大家在那裡待四年,生產線的每個部門都待過,都很熟悉,一般正職員工,只要待一年多就能升任幹部,但我們即使技術經驗都很豐富,但是留廠,還是不能擔任幹部,必須重頭開始,等於那四年的工作經驗不被承認,這或許是產學合作生的無奈。

因此今年畢業後,已經看透了台灣電子業,沒啥希望,決定轉行到服務業工作.

我到一家L超商加盟店工作,時薪115,我選擇日班,工時為八小時。上班第一天,就只有我跟店長也就是加盟主兩個人,店長教了我一些基本的收銀機操作與補貨程序後,店長在裡面辦公桌打電腦,處理事務。

中午,店長微波了義大利麵與水餃給我吃,我就趁熱吃了。隔天就開始一個人單獨在櫃台收銀作業,快到中午時,問店長,如果我想上廁所怎麼辦?他說,在廁所裡面聽到,如果聽到叮咚聲響,就趕快衝出來就好。我心頭一驚。

接著我再問店長,有沒有一小時讓我外出休息吃午餐?他說,這裡有很多過期的東西,隨便你挑,趕快找空檔吃,不能離開收銀台喔。

我不禁想起,昨天店長微波給我的義大利麵!該不會是過期的吧!做了四天以後,這種工作環境我實在做不下去,就離職了。

直到現在,那四天的薪水,店長都拒絕給我,因為店長說,那四天都是在職前訓練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