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要安心,兒童要安全,兒托法升級!升級!升級!」為回應當前0-2歲托育服務保障不足的問題,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19日公布「民間立法版本」的《兒童托育服務法》,針對居家托育、人員勞動保障與托育安全機制等六大重點提出具體改革方向。此版本目前已由立委林淑芬等共25位立委連署提案至立法院。
彭婉如基金會組長陳竹儀說明,相較行政院版兒托法,托盟版有六大亮點。第一是將性別平等、兼顧育兒與工作寫入立法目的,提升法律價值目標。
第二則是增加居家托育違規記點制,記點達一定者將廢證退場,此外違反未專心托育、衛生安全規定改為直接開罰再同步限期改善,解決過去保母違規卻只能不斷限改而無法退場的問題。
第三,保障基層托育人員勞權,鼓勵機構托育人員參與工會,也明定當托育人員遇上疑似違法事件時,審議事件的審議會成員應有托育人員代表,最後的調查結果也要公開。
第四,針對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托育資源缺乏問題,明定主管機關要補助辦理部落互助式托育,辦理者得租用公有不動產,也享有租金優惠。
第五,明定居托中心角色,解決各縣市對居托中心業務認知與管理鬆嚴不一致的問題,拉齊品質。更將中心納入違法事件的通報義務人,強化訪視預防功能,避免縣市政府吃案。
第六,托育費用從地方各自決定,改由中央審議制定,解決居家托育費用過度壓低,保母收入跟不上物價的問題,以鼓勵人才投入居家托育。
立委林淑芬強調,此版本法案是多個民團、社會共同的期待,有別於行政院版本。私領域的托育照顧,必須要有公共化的監督機制保障兒童安全,應強化居托中心功能,不要讓家長找不到、用不起、信不過。另外,好的托育品質必須基於好的勞動條件,所以也應提升托育人員勞動條件。
立委范雲指出,托盟版本有兩大重點,記點制和中央調整托育費用,前者讓制度可以解決違規累犯保母的問題,後者解決地方政府擔心民怨而不敢調薪的問題。范雲也表示,未來會讓違法事件中托育人員的救濟程序明定於母法。
立委張雅琳呼籲,社會不要因為不好的保母而忽略有很多很好的保母。他說明,八大津貼都有跟著物價指數調整,托育費用也應如此,讓保母收入能跟上物價。另外,未來也值得思考重大違法事件的托育人員是否除了暫停新收托之外,也該完全暫停收托既有托兒。
立委黃捷表示也有提案自己版本的兒托法至立法院,同樣有違規記點制,此外也將強調預防違規托嬰中心業者借他人名義再度開設托嬰中心的問題。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楊書瑋指出,據衛福部調查,家庭養育0到6歲兒童每月平均支出高達5.4萬元,雙薪為多數家庭必然選擇,家長高度重視托育品質,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勢在必行。楊書瑋認為,應建立全國一致的居家托育人員收入調整機制,改善長期低薪問題,也應推動產業民主概念,讓托育人員參與決策與加入工會,促進專業發展。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強調,要做好品質標準一致的公共托育服務,才能真正避免女性蠟燭兩頭燒,面對職涯跟生育,能夠擁有真正的選擇。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監事陳亮吟分享,有托嬰中心老師離職後卻被前單位掛名持續違規招收兒童,甚至這樣的中心仍是準公共化單位,應加強管理。此外,兒托法應強調「預防」,而不是著重在監視錄影上傳雲端,這於事無補,還會造成托育人員壓力。
同時是台灣家長教育聯盟代表與雲林縣家長協會理事長的楊廖敏芳分享,自己身為保母感受到環境高要求、薪資不對等已讓許多保母的熱情被消磨,兒托法要保障托育人員權益,不要讓劣幣逐良幣,更不要忽視多數托育人員的付出,卻把虐童案的批評放在所有保母身上,這樣不公平。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的美園部落老師馬秀辛指出,偏鄉原住民區域的托育資源相當匱乏,必須要真正做好「普及化」。部落地區2-6歲的部落互助教保中心至今只有十五家,0-2歲的部分更等於零,缺乏相關資源與機構存在,國家要協助辦理,尋找空間,提升辦理誘因。
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執行秘書金天立認為,托盟版本明定政府要有「定期的托育資源需求調查」相當重要,而且不只總量,更要明確的區分不同地區的需求。國家的角色要出來,不要把部落互助托育當成私立業者,要自己找空間、找老師。另外也值得推動0-6歲混齡的照顧空間,打破既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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