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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日曆11  2017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在8月18日終於做出決議:「建議明年元旦起,月薪基本工資由2萬1009元調高至2萬2千元,調幅4.72%;時薪由133元調高至140元,漲幅5.26%。」在本次會議前夕,勞方代表提出應調整至符合當前生活水準27K;資方則是「以退為進」,要求政府先處理一例一休再來談基本工資;而勞動部則傳出有意調漲5%~7%,並提出「分階段調漲」腹案,以減少資方反彈。台灣勞工陣線認為,長年以來基本工資審議總是在討價還價到最後一刻,這種不可預期的亂象,必須透過最低工資立法才能解決。

日曆11

  勞工陣線認為,提高基本工資絕非如資方所言都是外勞受益,台灣低薪問題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根據勞動部去年資料,提高基本工資將促成一般月薪制勞工約有162萬多名勞工直接受益,這162萬名勞工扣除37萬產業外勞,也還有約125萬本勞受益,若再加上約40萬名時薪工作者,總計因提高基本工資直接受益的本國勞工達165萬人。

  勞工陣線認為,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31號勞工公約第3條規範,各國在決定最低工資時,應該納入「勞工及其家庭需要」與「經濟因素」這二個面向。前者包括: 「生活成本」、「本國一般工資水準」、「家庭成員需求」與「社會群體間的相對生活水準」,後者包含: 「經濟成長」、「生產力水準」、「實現與維持高水準的就業」、「經濟競爭力」與「企業的財務能力」。世界各國,調整最低工資的參考指標,大都以先滿足「勞工及其家庭需要」為基本前提,在此基礎上再參酌「經濟因素」相關指標作適度的調整提升。

  勞工陣線表示,2016年總統大選中,蔡英文總統即已提出最低工資立法的政治承諾,然而在時代力量與國民黨相繼提出各自版本後,反倒是執政黨對於是否兌現總統政見,至今卻只聞樓梯響,連草案亦未提出。正因為執政黨遲遲未推動立法,才是當前基本工資仍只能延用傳統喊價式審議的主因。

  勞工陣線指出,目前ILO的186個會員國中,在2016年時已有171個國家實施「最低工資制度」,其中有100個國家是以立法的型式來規範,例如鄰近的日本在1959年就通過「最低賃金法」、韓國也在1988年實施「最低工資法」,而以往並無基本工資制度的德國也於2015年正式立法,顯示最低工資法制化已是國際共同趨勢,各國亦越來越重視最低工資調整的落實。

  勞工陣線呼籲,欠缺法制基礎造成每次基本工資調整都是倉促決議,且最後都是由行政部門做最終裁決,實已失去審議意義,因此,基本工資除應調整至符合當前勞動者之生活所需外,執政黨必須立即展開最低工資的立法工程,於立法院下會期通過,並於2018年開始施行,向討價還價式的最低工資調整方式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