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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台灣長年深陷低薪環境,實已造成對經濟與社會等層面的危害,在低薪邊緣求生勞工更長期蒙受過勞與失去健康的莫大風險。台灣勞工陣線廖蕙芳理事長指出,2009台灣正式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其中§7明文工作者的報酬必須能夠維持本人及家屬符合本公約規定之合理生活水平,因此勞陣在近幾年使用就業撫養比與最低生活費來計算合理的基本工資水平,而今年7月月薪調整到20,008元,與勞陣計算出來的25,997元仍有一段落差,顯示出我國的基本工資無法保障一個勞工家庭的基本生活水準。勞陣長期關心台灣薪資過低的問題,因此於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召開前夕,舉辦「低薪氾濫的社會危害」座談會,共同探討台灣的低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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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基本工資是溫和的經濟政策

  台灣大學經濟系林向愷教授開頭便指出,台灣目前的選舉只是選出右傾統或獨的兩黨,並不是真正民主,且兩黨同時偏向財團,對勞工的權力並不重視,反而重視資方團體的觀感,相較於其他先進民主國家在選舉時都討論「分配問題」,有很大的差異。

  林向愷教授強調,調漲基本工資是目前最溫和性的財政政策,把基本工資適度調整讓勞工有消費能力,透過民間消費帶動經濟成長,這是一個溫和方法,它不是透過徵稅、也不是政府擴大性舉債,而是一個溫和的擴大內需模式。

  他更指出台灣長期採用「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模式,就是鼓勵企業出走,同時企業也可以用此威脅台灣勞工的薪資。林向愷表示台灣政府應該要捍衛勞工的權利,因為憲法§15有人民工作權、生存權的保障,但現在政府毫無作為,不斷的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去開放中國的投資生產、設廠,而形成現今工作機會流失,國內投資率下降的狀況,成為退步的象徵,但兩黨卻只表示這是一個全球化的現象。

  台灣廠商皆採取降低成本的策略,誤導大家認為薪資不漲,企業就會留在台灣繼續投資。但林向愷認為,台灣已經不可能再用低工資的模式來吸引廠商,當台灣沒有特別或不可取代技術的優勢,在這狀況下外商和台商是不會回來的。因此只能擴大內需,而內需模式就是需要調漲基本工資,透過調整能讓民間消費起來。

  綜合上述觀點,林向愷認為應讓底層勞工能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果實,更要捍衛最基層的人民的生活,因此基本工資應該拿掉物價膨脹率、經濟成長率,來維持台灣的最基本的生活。

 

應立基本工資法 並明定調整指標

  關於勞資雙方常爭執於該用何種指標作為調整基本工資的依據,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李建鴻教授表示,全世界超過110個國家實行最低工資制度,近半數國家有訂定「最低工資法」,而多數訂定最低工資法的國家,以「勞工生活費用成本、勞動生產力成長、薪資分配比例」三項為指標。李建鴻教授認為,若要解決當今台灣基本工資調整依據的亂象,應訂定「最低工資法」,將工資調整依據制度化並明訂調整指標,同實和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同步,將只有台灣使用的「基本工資」正名為「最低工資」。正名與立法制度化才能避免最低工資屢次在薪資調整審議委員會中,受到工商團體技巧性的數據操弄。

  美國勞動部針對2013年17個先進工業化發展國家進行調查,台灣在勞動生產力成長連續兩年名列第二,但台灣的勞工薪資卻是倒數。在薪資分配比例指標裡,低薪勞工人數的比例為各國最低工資法中最重要的因素。依據OECD定義,低薪勞工指的是薪水低於薪資中位數乘上三分之二的受薪勞工。根據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2013年台灣有62萬5千名的低薪勞工,佔總受僱勞工7.3%,比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56萬人高出6萬多人。而2012年台灣受僱勞工薪資報酬佔GDP比重46.1%,僅比OECD國家中的希臘、波蘭、斯洛伐克等佳。以上可見台灣的工資較他國的確有調漲的必要與空間。

 

基本工資應符合國內法規定 並保障勞動尊嚴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副理長林進勇曾於2010年至2012年由全國產業總工會推派擔任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勞方委員一職,他表示在委員會於每年第三季召開時,對於基本工資是否調整沒有任何依據,會議如同菜市場喊價。

  而對於2014年勞動部新設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林進勇表示,此工作小組的功能是不彰的,他在參與工作小組時不斷要求用具有國內法效力的人權公約來設計公式計算基本工資,至於其他的GDP或是指標僅能供參考,因訂定基本工資的目的最主要是要滿足勞工及撫養家人基本的生活,達到勞動尊嚴。但如果只是依靠社會福利的救濟,那就是沒有勞動尊嚴,如此一來,低薪不只是國恥,更是國安問題,將會造成台灣年輕人才外流。

   林進勇更進一步指出,在會議中經濟部力量遠比勞動部大的多,因此他認為應跳脫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架構,將會議的層次拉高到行政院長層次的主持,否則資方力量拉扯永遠無法達成勞動尊嚴。

 

低薪化下加班兼差比例增加 職災風險提高

    台灣職業健康安全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指出,在台灣每十天就有一位勞工因為過勞而死亡,每五天有一位因過勞而發病,而這些工時過長所導致的過勞現象的危險族群即為低薪的勞動者,這之中還會有勞動環境不佳等問題的發生。

   勞工在低薪的情境中,想要維持基本生活或是達到較佳的生活品質與更高的舒適度,只能選擇以加班的方式來增加收入。勞動部長接受備詢時曾經表示,與各地勞工座談時,勞工主張他們想上班,不要降低工時。黃執行長認為勞工有這樣的主張代表勞工的薪水不夠,因此擔心降低了工時連帶薪資會受到影響,因此選擇使用加班方式來增加收入。

   黃怡翎更進一步指出勞動統計中顯示台灣的加班情形是相當的普遍,2013年時有一成五的勞工在一年內都曾經一天工作12小時以上。這其中加班的原因有業務量大、主管要求、考績、績效獎金、升遷、賺取加班費…等因素,當中有7.3%是為了賺取加班費,而從投保薪資相比可以看出,薪水越低想要賺取加班費而選擇加班的人數就越高。更進一步研究相關統計,為了加班費的族群中又以製造業、用水供應及汙染整治業、運輸及倉儲、資源服務業為顯著的行業,這同時也是過勞的高風險族群。

   黃怡翎表示其實除了加班外,兼職也成為低薪勞動者的一個選項。根據勞動部的統計,台灣目前有六十一萬四千人是目前仍有就業,但仍在求職,其中理由除了換工作外便是兼職,而其中低薪者的族群更占了62.2%。而在人力銀行的統計資料中,兼差的求職人數也由2007年的四萬人左右,爆增至2013年的七萬六千人,這數據等於職場當中每十人就有超過一人需要兼差,這些兼差者的原因,最多數者是因為薪水不夠用,才會選擇兼差。

    黃怡翎強調因為低薪化的社會,使得職業災害風險增加,除了因為壓力、工作時間導致的腦心血管疾病外,工作風險也會增加,如無法集中精神而導致的職災。因此必須解決低薪的問題,不要再為了低薪的問題而衍伸出過勞,必須打造一個合理的環境、職場環境。

 

基本工資應符合國內法規定 並保障勞動尊嚴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提及,1984年台灣討論要不要通過勞動基準法時,時任經濟部長趙耀東建請立法院暫緩通過勞動基準法,因為將造成企業負擔增加恐造成企業出走,時至2015年的今天,仍用同一套論述來建構台灣血汗經濟的模式。

   就職災、低薪的觀點來看,過勞的起因不只是高工時,低薪也是一個嚴重成因。以美國的調查為例,美國組織Human Impact調查加州2014年通過935加薪法案後,健康影響評估顯示調高基本工資帶動加州經濟、減少貧窮人口也減少肥胖、高血壓,也減少影響健康的因素,例如抽菸,另外包括減少憂鬱症、躁鬱症的盛行率,故美國部分州,如明尼蘇打州倡議提高基本工資者不是勞工部,而是健康部門,因為工資的提高、勞動條件更充分完整的保障才能夠讓整體的健康得到提升,也降低醫療支出的成本。

   在此觀點之下,孫友聯認為台灣這樣低薪的模式造成的不只是勞工基本生活的危害,最低工資也是公共衛生的一個議題,因此不只是勞動部,我們的衛福部也需要跳出來捍衛基本工資的。他更進一步指出,除了提高基本工資對於促進國民的健康有所幫助外。關於基本工資的好處有很多,經濟部長鄧振中甚至曾坦言,對低所得勞工而言,基本工資調漲比「加薪四法」有用。孫友聯認為調整基本工資,促進內需的效果會比2009年舉債859億發行債留子孫的消費券更加有效。

   孫友聯強調,應該要有更強而有力的法治,來做為未來調整基本工資的依據,勞陣主張要訂定最低工資法,使得整體基本工資的調整更加穩定,否則相關勞團每年到這個時候,都會來爭吵基本工資的調整要達到什麼樣的程度。不管是基本工資也好,最低工資也好,它對於勞工的生活不只是生存,它對於勞工應該要有更多的意義,包括剛剛講的,對勞工的健康、對人性尊嚴、生活最基本的依靠。

 

低薪經濟的思維 拿勞工補貼惡質企業

    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及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洪敬舒用前一陣子美國興起一波討論最低工資與低薪速食業為例,美國NELP(The 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 )指出2013年全美十大速食業者旗下員工有52%的員工是需要政府的補助才能生活,另外加州柏克萊大學有一份報告更是算出美國的納稅人,每年必須支出1530億美金用於維持低所得家庭的生活。

    洪敬舒表示,台灣的狀況也是不惶多讓,據統計台灣目前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總計有36萬人,而在中低收入戶中,每戶來自工作所得的平均月收入是22,300元,遠比台灣基本工資來的高,也顯示目前基本工資根本就是不足的。

    財政部最新2013年綜合所對稅統計資料中,不需申報所得稅戶數總計有213萬戶,其中申報薪資所得的工作人口有334萬,就表是當中有部分人是因為扶養家庭等薪資扣除,造成所得扣抵後幾乎免繳。適用第二級稅率的戶數更高達265萬戶,這樣的比率相當高,幾乎佔了台灣590多萬戶家庭的一半,也表示台灣普遍性的低薪,確實讓所得稅稅源大幅流失。

    洪敬舒認為低薪氾濫也將排擠商品的選擇,人民因低薪只好選擇像是從中國進口低成本商品,造成進口低廉商品需求大幅上升,本國企業製造的優質產品受到這股需求的排擠,提高基本工資才能推動經濟成長。如果台灣大多數的勞工都必須遷就低薪選擇廉價,無法做出優質的購買選擇,這樣的惡性循環台灣的經濟和租稅環境又怎麼會好?

    洪敬舒強調,台灣的低薪是形同國家和勞工對企業的補貼,企業將其營業的風險,透過低薪轉嫁給勞工,勞工就必須承受生活和生存的風險、落入貧窮。為了解決一直不斷上升的貧窮人口,國家又必須要投入大量的資源協助貧窮人口,導致國家的資源等同是對企業,特別是採取低薪的企業一種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