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原是蔡英文政府上任後,勞動部第一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然而該次會議在資方代表惡意缺席之下,勞動部最後宣布將擇期再開審議會議,近日宣布將於9月8日召開會議。勞陣認為,此次會議即使資方再次缺席,在達到會議開會法定人數的前提下,仍必須做出實質討論。針對此次會議,勞陣提出五大理由,認為基本工資必須大幅調整提升。
一、兌現總統政見
今年五一勞動節前夕,勞陣號召群眾至立法院群賢樓前展開人體排字「Fight for 26K」行動,除要求最低工資應一次漲足至月薪26,300元、時薪163元(參考附件)之外,並應定訂「最低工資法」。目前時代力量已經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而國民黨在成為最大在野黨後,也立即提出「基本工資條例草案」;而無論是在蔡英文總統競選期間提出的「制訂最低工資法」,亦或者是520就職演說中的解決青年低薪等政治宣示,大幅提高基本工資及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都應是執政黨應優先兌現的政見。
二、符合國際趨勢
近年來,各國紛紛透過最低工資立法及大幅提高最低工資,一方面藉以提高基層勞工的所得,改善其家庭生活,另一方面,則是更合理分享經濟發展,並達到產業升級和優質就業的政策性目標。根據勞動部國際勞動調查統計,以臨近的韓國為例,已經通過明年最低時薪將調升7%,定為6,470韓元(新台幣198元),十年其間調整幅度高達87%。然而,我國自1984年勞基法實行以來基本工資緩步爬升,甚至十年凍漲,自2007年一次調整為17,280後,迄今仍只有20,008元,僅調升15%。台灣勞工陣線表示:『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已明確建議,最低工資應滿足勞工撫養家庭的支出需求,這同時也是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公約所揭示的精神,因此勞陣認為最低工資最少應調漲至26,300元』。
三、吸引就業意願
根據主計處缺工及人力需求統計,目前台灣整體受僱員工約為740萬人,平均每年尚短缺近20萬人,短缺比率約為2.6%,表示產業界顯示為充分就業,工作機會大於就業人數,如果以市場供需法則而言,薪資必定會大幅成長,以吸引勞工就職。但長期政府向雇主低頭,開放台灣雇主以「缺工」為由,不斷引進外勞,也使得產業外勞人數攀升為37萬人,而台灣雇主往往僅願意提供基本工資給外籍工作者,政府開放政策,讓雇主能夠用低薪勞動力,來解決其產業缺工的狀況,卻不思考產業升級,也造成台灣的薪資成長駐足不前。
四、減少工作貧窮
台灣長期以來經濟發展思維僅朝著追求GDP成長,卻忽略了經濟成長後所帶來的問題與更公平的分配。根據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目前仍有350萬名勞工每月收入不到3萬元,顯示出台灣的經濟成長,並未合理分配成長的果實。包括ILO等國際組織均主張應以提高最低工資作為工作貧窮的解方,而我國近年來基本工資雖成長緩慢,但亦有其成效,根據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指出,以歷年每月所得低於2.5萬元人數來看,則2005年至2015年的人數占比已出現減少趨勢(27.99%降至17.03%),其中月收入低於2萬元更從2005年的85.4萬人,減至2015年的53.4萬人,減少32萬人,顯見低薪人數的減少實為基本工資成長所致。倘若基本工資成長幅度更高,則減緩工作貧窮必然更具成效。
五、提振內需市場
被壓抑的基本工資造成低薪家庭的生活風險,更導致底層勞工及其家庭落入貧窮陷阱。工商團體反對調漲最低工資,但低薪與貧窮的代價不僅由勞工承擔,社會與經濟也會蒙受傷害。因為龐大的低薪人口必然減損消費能力,對於以內需為主的企業及工作者而言,形同失去應有的消費巿場,造成利潤及所得的偏低。因此,透過大幅提高基本工資,使底層勞動者具備更大的消費能量,對於產業及經濟反而更有利益。
勞工陣線長期主張基本工資審議應該「合理、透明、落實」,目前基本工資調漲與否是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定後送行政院核定,但綜觀近年審議結果淪為政治喊價,每年的基本工資審議總是在一片混亂中完成,審議委員意見無法撼動行政部門的強勢主導,更突顯了最低工資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針對「最低工資」的政策,台灣勞工陣線提出以下二點訴求:一、應立即以符合兩公約及ILO精神的參考依據,大幅提高基本工資至26K,以符合勞工及其家庭的合理生活標準;二、2016年底前訂定「最低工資法」,並以「合理、透明、落實」之原則,明確化調整最低工資之參考基準,以及最低工資之具體內涵,並自2017年開始適用。
勞陣認為最低工資要發揮成效,就應立即制訂《最低工資法》,使最低工資審議制度法制化。該法應明訂最低工資計算基準,審議委員會組成及最低工資生效之期程範圍,且審議委員會應於每年定期召開,並由勞動部計算該年度之調漲範圍後,交付委員會議決後施行,以符合勞工在社會環境快速變遷下維持穩定生活。此外,因最低工資的調整關乎數百萬勞工及家人生活,其影響及重要性極高,因此審議委員會之審議過程應全程透明公開,接受社會之共同檢視,避免黑箱作業與政治操控。
附件:《最低工資計算公式》月薪=按全國最低生活費X就業撫養比=12,120X2.17=26,300元、時薪=26,300/〈(365/7 x40-19 x8)/12〉=163元。(就業扶養比:依2014年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人口3.15,平均每戶就業人口1.45,即平均就業扶養比為3.15/1.45=2.17)
台灣歷年最低月新調整
公布時間 | 實施時間 | 調整後金額 | 調整金額 | 調整幅度 |
1997/10/16 | 1997/10/16 | 15840 | 480 | 3.1% |
2007/06/22 | 2007/07/01 | 17280 | 1440 | 9.1% |
2010/09/29 | 2011/01/01 | 17880 | 600 | 3.5% |
2011/09/06 | 2012/01/01 | 18780 | 900 | 5% |
2013/04/02 | 2013/04/01 | 19047 | 267 | 1.4% |
2013/10/03 | 2014/07/01 | 19273 | 226 | 1.2% |
2014/09/15 | 2015/07/01 | 20008 | 735 | 3.8% |
2016/09/08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