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運動、再分配、工業民主
斯堪地維亞的社會民主模式,在社會民主的發展經驗中是十分獨特的,依照Esping-Andersen的看法,它具有幾項重要的特徵。
第二,在這三個國家中,社民黨的執政時間均十分長,超過三十年以上,同時其所獲得的政治支持比率也十分高,平均高達四成以上,顯示其強大的政治影響力。
第三,最特別的是,瑞典、挪威、丹麥三國的政黨與階級之間有十分強的聯繫關係,同時各個階級力量所支持的政黨光譜十分相似,資本家多支持保守主義政黨,小雇主則支持介於自由與激進間的政黨,工人(特別是藍領工人)則多支持社民黨。
因此,在Korpi的概念中,勞工力量乃是斯堪地維亞模式之所以成功的主要支柱,它不但提供政治支持,使社民黨得以長期執政,同時也促成了勞資關係的改變,使社會更為平等與團結。
Korpi並從下列指標來說明他的解釋,這些指標是一九四六到七六年的平均統計值。第一,工人的組織比率分別為瑞典71%、丹麥49%、挪威46%,在歐洲國家中名列前茅;第二,三國工人支持社民黨的比率分別為瑞典43%、挪威41%、丹麥39%,若是只看藍領工人時,瑞典的支持率更是高達七成五以上。
然而,Castels則認為:斯堪地維亞模式之成功,主要是因為社民黨提出了一套成功的經濟與社會政策,特別是福利政策,藉此進行社會再分配,而能獲得廣大受雇者的支持,在選舉中獲勝。換言之,他強調的是:政策結果對於社民黨政治支持的影響程度。
瑞典社民黨政府將實現平等分配作為其綱領的重要目標之一。該黨在綱領中明定,國民收入應在個人、社會階級、集團與地區之間平等地進行分配。二次大戰之後,其政府便實施下列政策:收入來源中斷、收入不足的失業者、殘障者、退休工人可以透過失業津貼、養老金、兒童補助、孕婦津貼與其他形式得到社會保險金;六○年代之後,更是全面擴大福利措施,包括健保、住宅政策等,使其成為人民的基本權利。
(二)充分就業政策:
瑞典政府以充分就業做為其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形成了一套積極的勞動市場政策,從早期的「人人有工作」到七○年代的「人人有滿意的工作」,一直到八○年代,甚至發展出「培訓夕陽工業,解僱勞工新技術」,成功移轉進朝陽工業,而不再是消極地補助夕陽工業以保持就業。
(三)工資集體談判:
自一九五六年起,瑞典的工資政策,便由其僱主協會與總工會以集體談判的方式達成一般的或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一九六四年更是以立法的方式,明定這種工資集體談判制度的法律效力,雖然此制度在一九七二年曾稍加改變為「以較低的個人所得稅交換工資增加的限制」,但是基本上並未有原則上的重大改變。
(四)工業民主:
一九七六年,瑞典議會通過了「共同決定法」,其中規定,凡雇主在25人以上的企業,工人代表可參加董事會,了解公司的業務活動,對公司重要決策有發言權。同年,工會通過了經濟學家邁德納的「工資收入者基金」方案,但遭資方反對,八三年,國會通過了折衷案,企業須將20% 的利潤上交國家,存入中央銀行成立投資基金,用於生產與科技研發,使用時須與工會協商。
勞工運動、再分配、工業民主
勞動人性化、工業民主、共決制
工業民主、自治管理、權力分散
國有化、社會福利
國際化趨勢下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