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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文/洪敬舒(台灣勞工陣線研究部主任)

economic democracy06  解決貧困問題一直是眾多研究和對話的主題。可以這麼說,人類從遠古部落過渡到現代社會的過程,貧窮一直相伴相隨。在部落文明中,貧窮或富饒都是集體而非個人,如今則多為個體化或家戶化,因此貧窮可以視為當代社會分工紀律下的產物。既是如此,思考因應策略就不能不跳脫個人歸因,理應回到經濟組織,重新解構內部的分配秩序。
 
下流的勞動結構
  資本主義的競爭邏輯並未履行均富的許諾,反而創造「富與窮」兩種等級制度,逼迫中間階層只能努力向上爬或無情地被往下踹。工作貧窮(working poor)是勞動市場兩極化的特徵。失業者在一波波周期性或突發性的經濟危機中,被大量逐出勞動市場,多數人的命運只能勉強搆到邊際勞動市場成為非典就業者。未失業的幸運兒也可能因為勞動報酬下降或物價飛漲,被迫加入工作貧窮大隊。
  全球性勞動貧困的加劇,表面上來自於維繫基礎生存的支付門檻一再墊高,勞動者家庭為求生存而耗盡氣力或扛上債務,卻像溜滑梯般被迫向下流動。然而,生活的劣質化只是反應個體的貧困現象,資本主義剝奪多數人的發展機會,擴大經濟不平等才是一切的根源。
  貧窮與不平等是一昧強調自我成就社會的表徵。受到資本主義鼓吹英雄崇拜的引誘,現今社會鼓吹的是贏者通吃(winner take all)而非平等互惠,想贏且無論如何都得贏的競爭心態,令社會集體默許作弊文化。2009年金融海嘯爆發,一方面是銀行界追求高額酬庸而過度吹捧衍生性金融商品與不良債券,另一方面也是金融監理機制的虛設,創造出大到不能倒的金融禿鷹,結果投資人血本無歸但禿鷹們卻領著納稅人的豐厚救濟快活度日。一旦系統性危機降臨,資本主義式社會自求多福及能撈就撈的應變思維,只會創造更大規模的不平等。然而,社會集體崇拜資本且沈迷在個人成就的美好想像,卻只懂得宣揚「民主不能當飯吃」的反民主。
 
平等式經濟民主
  資本主義持續製造出勞動與消費市場的雙重弱勢,但社會不必然只能屈從。事實上我們還有另一種選項,也就是經濟民主,主要代表即是平等主義濃厚的合作社。基於民主管理及平等分配,合作社可賦予成員互惠互利的社會資本,集體決策結構能夠產生民主資本,集體技能提升有益於人力資本,合作社所建構的友善經濟與職場,更是一種包融式的文化資本,這些擴散式利益,絕非純經濟、純累積、純私有的貨幣資本所能比擬,只不過當前圍繞著自由市場與國家干預的喧囂辯證中,合作社一直被略視不提。
  ILO在「合作社與就業全球報告」(Cooperatives and Employment:A Global Report)中表明,合作社的社會功能不只是提供更好的工作條件,更好的社會保障以及安全健康的工作場所,合作社在危機時期的就業表現也有更顯著的抵禦能力。當企業遭遇危機是走向拋棄式裁員、撤資關廠,由成員集體擁有並控制的合作社,則可借助集體之力共渡難關。
 
互助的利他主義
  合作社能夠擁有自助與互助的特質,是因為民主與平等的組織結構,使成員得到處於競爭社會所無法獲得的安全感。這種集體互惠會加強利他主義(effective altruism)並產生社會共益,使得合作社具有維護就業機會與防止失業的功能,並且成為重構社會資本以對抗貧困的重要工具。

  合作社的起源都是來自於個體無力對應資本剝削,只得運用集體自我保護產生對抗力量。第一個現代合作社-羅奇代爾公平先鋒協會(Rochdale Equitable Pioneers’Society)於1844年在英國成立,是紡織工面對工業革命的拮据收入,以集體採購降低成本的消費策略;美國現今最大的工作者合作社CHCA是2,200名弱勢社經地位的拉丁與非裔中年女性,運用集體投入家庭照護行業,形成免除雇主剝削的自我保護;儘管利潤較低,歐洲的合作銀行在2007-2011年間雖經歷全球金融海嘯,但虧損僅及歐洲所有銀行業的7%[1],因為合作銀行不會成為投資股東的暴利運作風險槓桿,更善於規避系統性危機,也更有助於遏制社會與經濟的不平等。

  合作社必然不是孤芳自賞的邊緣經濟,因為無論哪種類型的合作社都具有經濟權力的再生產功能,最直接的能力就是增強市場談判權,為弱勢者提供矯正市場懸殊交易權力的力量。藉由分配正義替資本除魅,讓社會集體重新控制經濟,合作社不僅是面對危機的集體回應,更是解決經濟不平等與貧窮的一帖重要解方。

本文刊載於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第225期月刊【經濟民主ABC專欄】


圖為1844年成立的第一個合作社 - Rochdale Equitable Pioneers’Society,Photograph: 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

[1] ILO ,2012, "Cooperatives show the way out of the crisis", ILO Newsr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