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正憲於台灣解嚴後,積極參與工會自主運作的推動,1989年擔任大同公司產業工會理事長。1990年由於爭取年終獎金,與推動公司福利委員會改選,遭到公司非法解雇。隔日,工會會所慘遭公司拆除,隨即展開了長達八年多的「確認雇傭關係存在」訴訟,成為震撼社會的重大工運事件。
這場官司中,所牽涉的法律問題多且複雜,是台灣勞工運動史上一件極具指標性的大事,除了確認雇傭關係存在之外,還牽涉「就勞請求權」及「工會活動權」相關法律問題的探討,成為日後勞工訴訟的重要參考案例。
1998年公司與其協調後,工會會所遷回公司,白正憲回復工作。五日後,非法解雇官司也勝訴確定。2003年白正憲卸任大同公司產業工會理事長,因健康因素自大同公司退休。
經歷:
大同公司產業工會理事長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台灣勞工陣線主席
台北市勞工教育輔導委員
台北市就業服務策進委員
台北市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台北縣重大勞資爭議機動處理委員
台北縣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基準諮詢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諮詢委員
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
總統府經濟發展諮詢會議諮詢委員
現職:
大同公司關係企業工會顧問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