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許多國家紛相透過最低工資立法及大幅提高最低工資,一方面藉以提高基層勞工的所得,改善其家庭生活,另一方面,則是更合理分享經濟發展,並達到產業升級和優質就業的政策性目標。然而,我國自1984年勞基法實行以來基本工資緩步爬升,甚至十年凍漲,迄今只有20,008元。台灣勞工陣線表示:『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已明確建議,最低工資應滿足勞工撫養家庭的支出需求,這同時也是經濟社會及文化國際公約所揭示的精神,勞陣認為最低工資最少應調漲至26,300元(參考附件),因此,在2016年51勞動節前夕,號召群眾共同排出「26K」,要求政府不僅應大幅提高基本工資,並儘速完成「最低工資法」之立法,讓台灣擺脫低薪血汗的經濟模式』。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雖然基本工資審議委會由勞、資、政三方共同組成,但討論過程流於形式、亂無章法,審議過程也未公開,外界根本無法得知決議是否為全體共識,亦或是行政部門強勢主導下的結果。因此,勞工陣線長期主張基本工資審議應該「合理、透明、落實」,目前基本工資調漲與否是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定後送行政院核定,但綜觀近年審議過程,2012年雖作出調漲決議,但送交行政院核定時,時任行政院長陳沖卻做出「只漲時薪、凍漲月薪」決定,並提出經濟成長率須連兩季大於3%,以及失業率低於4%的兩項荒唐附帶條件;2013年審議會議做出往後物價指數漲幅累積達3%才召開的違法決議,違背基本工資審議法源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中「原則於每年第三季進行審議」的規範;2014年政府部門在強大的民意壓力與抗議之下才決定召開審議會議,但資方委員拒絕出席;2015年更直接做出凍漲決議。由此可見,無論是審議過程或最終決定,每年的基本工資審議總是在一片混亂中完成,更突顯了最低工資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針對「最低工資」的政策,台灣勞工陣線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一、應立即以符合兩公約及ILO精神的參考依據,大幅提高基本工資至26K,以符合勞工及其家庭的合理生活標準;
二、應儘速完成「最低工資法」,並以「合理、透明、落實」之原則,明確化調整最低工資之參考基準,以及最低工資之具體內涵;
三、新政府應具體提出提高工資策略,落實公平經濟。
勞陣認為最低工資要發揮成效,就應立即制訂《最低工資法》,使最低工資審議制度法制化。該法應明訂最低工資計算基準,審議委員會組成及最低工資生效之期程範圍,且審議委員會應於每年定期召開,並由勞動部計算該年度之調漲範圍後,交付委員會議決後施行,以符合勞工在社會環境快速變遷下維持穩定生活。此外,因最低工資的調整關乎數百萬勞工及家人生活,其影響及重要性極高,因此審議委員會之審議過程應全程透明公開,接受社會之共同檢視,避免黑箱作業與政治操控。
附件:計算公式
就業扶養比:依2014年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人口3.15,平均每戶就業人口1.45,即平均就業扶養比為3.15/1.45=2.17
※基本工資=按全國最低生活費X就業撫養比=12,120X2.17=26,300元
※時薪=26,300/〈(365/7 x40-19 x8)/12〉=1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