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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20210430 盤點蔡英文「非典低薪、就業歧視、工會組織率低、勞保收支失衡」四大危機

  五一勞動節的前夕,台灣勞工面對依然嚴峻的疫情威脅,低薪與過勞還是勞工心中最憂心的痛,台灣勞工陣線長期致力於透過國家政策的改革來建構一個尊嚴勞動的工作環境,每年五一勞動節都會體檢督促執政者有關勞工政策的承諾,突顯台灣勞工的處境。

  現任總統蔡英文於2016年競選期間提出了「縮短年總工時、扭轉低薪趨勢、支持青年及中高齡就業、立法保護非典型勞動、保障過勞及職災勞工,以及實踐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等六大勞工政見,其中涉及六項法案的修正與立法,目前已經完成了「職業災害保險與保護法」(2021)、「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2019)、「勞基法新增派遣保障條文」(2019)等三項立法與修法,根據其六大政見的內容,尚有「最低工資法」與「部分工時勞工保護相關立法」還未完成,亟待補上這最後的兩個立法拼圖。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立法只是解決問題的基本功,勞動情勢的變化快速,很多問題必須依賴行政部門拿出政策解方,就在五一勞動節之際,我們盤整台灣勞工正面對的四大危機,並認為既然經濟需要前瞻建設,勞工也要前瞻保障,更要超前部署。

一、青年勞工不穩定就業及低薪普遍化

  2020年的廣義失業率為5.10%,但從年齡層來看,15~19歲的失業率已高至8.18%、20~24歲亦高達12.06%,青年失業和不穩定就業問題持續嚴峻。此外,大量青年投入非典勞動或法律關係不明的零工平台經濟,進而陷入基本勞動不受保護的處境,亟需改善。

二、就業歧視仍嚴重,形成就業障礙

  雖然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早有相關禁止就業歧視的相關規定,不過,就業市場上依舊充滿對於性別、年齡、出生地及更生保護人等樣態的就業歧視發生,為了創造一個無歧視的友善職場的環境,提升勞參率,應檢討目前的法令規定以及就業歧視評議機制,以更主動促進的方式,掃除就業障礙,保障國人工作權。

三、工會組織率低迷,難以形成勞資集體協商環境

  2011年台灣啟動了新勞動三法時代,雖然帶動了各型態工會組織的發展,也促成了近年來若干工會集體行動權的展現,但整體而言台灣的工會組織率仍偏低,無法有效確保勞工的集體協商權,導致團體協約件數與涵蓋率都極低。如何促進新興的產職業工會來代表受僱勞工進行協商?以及加強企業工會的代表性與協商能力,都亟待證政府努力。

四、勞保面對巨大財務危機,退休保障岌岌可危

  勞保從2017年起開始支出大於收入,推估2026年基金將用罄,勞保年金作為勞工最重要的退休所得維持支柱,必須永續經營,以讓年輕勞工繳得順心,退休勞工領得安心。因此,面對台灣人口快速老化對勞保財務的衝擊,更需要前瞻性的超前部署,拆解可能即將引爆的勞保核彈級危機。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與「最低工資法」亦是現階段必需盡速立法的兩項重點。2013年法務部提出揭弊者保護法制,但僅限公務部門後,勞陣隨即召開座談會,認為保護制度需擴充至民間部門;2019年第九屆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曾審查完畢「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送朝野協商未果,最終因屆期不連續而未能完成立法三讀。目前立法院朝野已有八個提案版本,但行政院版仍尚未審議完畢,期待行政院盡速完成審議後送立法院,讓立法院能夠在今年的6月23日的國際揭弊者日(World Whistleblowers Day)通過該法案,未來為了社會公益而揭發企業黑心內幕的勇敢正直勞工能夠得到保障。至於,攸關勞工最低經濟所得維持確保的,勞陣也要求在今年10月7日的「尊嚴勞動日」以前立法通過,作為未來制度化、透明化和合理化調整最低工資的依據,以保障最底層勞工的生存權。


《蔡英文總統六大勞工政見》

一、縮短勞工的年總工時

  1. 以減少年總工時為目標。
  2. 勞工每週休假兩天,….全面落實。
  3. 勞工的特休假也要貫徹實施。
  4. 提高加班工資。
  5. 勞基法84條之1,責任制工時,應修法限縮。
  6. 同步修定...特殊工時型態。

二、扭轉勞工低薪的趨勢

  1. 定訂「最低工資法」。
  2. 政府必須提供青年獲得有效聯結「職涯諮詢」與「訓用合一」的就業方案。

三、支持青年與中高齡就業

  1. 仿效日本的「工作卡」制度相互連結,協助失業青年就業。
  2. 推動「中高齡就業專法」,建構友善中高齡的就業環境。

四、立法保護非典型勞動

  1. 定訂「派遣勞工專法」。
  2. 公部門運用派遣勞工應該漸進的減到最少。
  3. 定訂「部分工時勞工保護」相關立法,改善勞動條件與社會安全不足的情況。

五、保障過勞與職災勞工

  1.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建構預防、補償、重建體系。
  2. 建立部分失能年金給付,協助職災勞工職能重建與復工。

六、公平的集體勞資關係

  1. 要逐漸提高工會的涵蓋率,修改工會法減少不合時宜的限制,促進工會組織真正的自由化。
  2. 推動勞工參與公司治理,有助於企業的經營績效,及強化企業體質。
  3. 建立企業內勞工參與管理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