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3天內連續2起,發生了分屬foodpanda和Uber Eats等不同食物代送平台「外送員」命喪車禍意外事件,讓外送勞動者的勞動處境和相關保障問題,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許多人在事件發生後驚訝的發現,與自己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擴大外送勞動者,往往必須在平台業者片面約定的「承攬」關係之下,獨自承受高勞動強度和密度的各種風險,包括最常見的交通意外。
事實上,3天2名寶貴的生命只是冰山一角,因交通意外而受傷的更是不計其數,而他們在遭遇職災風險後因法律保障缺口,最終也將只能由整個社會承接,平台業者幾乎逃避了所有責任。
然而,這個問題並非台灣獨有。隨著通訊科技的快速發展,人手一機的時代提供許多新穎商業模式養分,各種講求即時和迅速的平台及零工經濟等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各種與通訊科技緊密鑲嵌產業以「新創產業」的姿態迅速擴散,不僅改變了既有的產業界線,更讓目前受傳統勞動及社會法制保障的職業分類受到嚴峻的挑戰,成為各國政府和勞工運動面對和嘗試要解決的問題。
在台灣更是如此,當平台業者片面以承攬定性與外送勞動者的關係,雖然他們仍可透過其他方式加入勞、健保等社會保險,但國內相關勞動法規中的「雇主」角色就可輕易的逃避,其中包括雇主預防職災發生的法定義務,以及對於勞工遭逢職災的相關補償責任等。無疑,濫用承攬關係的問題,將一群為數不少的勞動者,更推向一個缺乏法律保障的深淵。
但平台業者和外送勞動者之間真的只是一種承攬關係嗎?平台是否具有指揮監督的權力?我們可以從有無人格從屬性、有無經濟從屬性及有無組織從屬性等一般實務通來加以檢視,作為判定兩者之間是否具僱傭契約的重要依據。
雖然平台業者一再宣稱無須排班且接單自由,但事實上外送勞動者亦並非如此隨心所欲的安排工作,其接單的意願某種程度上仍然取決於平台業者的相關規定,包括約定一定的服務時間,以及接單權益受到消費者端「正負評」的約束等,實難以認定平台業者不具工時上的無指揮監督權力關係。在人格從屬性的認定上,尚包括外送勞動者是否有權決定接單與否、是否必須以業者的品牌作為標示完成運送工作,以及對於運送時間是否仍受到某些規範且最終影響其勞務給付等。這些問題,都是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釐清的事實,以避免業者透過所謂「假承攬、真僱傭」的方式,規避法律課予雇主的責任。
隨著平台經濟的盛行,相關的爭議亦漸漸的浮現,包括日前馬來西亞foodpanda片面修改敘薪結構而引發拒接單的罷工事件,讓馬國內閣不得不成立跨部會的委員關切平台與外送勞動者之間的不平等關係。日前,西班牙巴塞隆納、瓦倫西亞及馬德里等法院針對外送勞動者提起的集體訴訟,判定Deliveroo(戶戶送)點餐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為「僱傭」而非「承攬」,其中的考量就是認定外送勞動者不具平台業者所宣稱的自主性,而平台業者必須遵守該國所有的勞動法規,包括工時、工資等規範。
因此,未來如何填補這些所謂新興產業各項勞動保護的死角,實有賴政府相關機構的積極作為,讓處在弱勢中的勞動者得到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面對各方的關切和質疑,勞動部強調將針對國內的平台業者進行勞動檢查,並提出相關準則或指引以杜絕「假承攬、真僱傭」的情形。然而,除了這項主要的爭議之外,還包括職災預防、食安、用路安全等相關爭議,有賴政府各機關同心協力來面對和解決。針對擴大外送勞動者的基本勞動保護,勞動部更是責無旁貸的必須擔負起最重要的角色,除提出一致性的準則讓平台業者和勞工,以及各地方政府有所依循,更應極盡所能的防堵平台業者輕易的逃避勞動法應盡的義務,以確保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