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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無薪假的陰影似乎又逐漸籠罩台灣上空,根據勞動部統計,到十月底為止,放無薪假的企業家數為22個月來新高,達33家,人數為1218人,其中電子業人數最多佔五成超過六百人。面板大廠中華映管也宣布將每週縮減工時兩天,影響員工人數高達三千多人,時間更長達一年。而台灣出口連九個月衰退,第三季GDP成長率更只剩下-1.01%,這些警訊都透露,年底的無薪假規模恐怕持續擴大,勞工將面對重大衝擊。

  有人說無薪假是偉大發明,可以拿諾貝爾獎,但對基層勞工而言,無薪假可不是快樂的假日,而是一個人見人怕的噩夢,而企業一旦開始使用,勞工對企業原有的忠誠度馬上大降,但企業會像吸鴉片上癮,一用再用,終而勞資互信瓦解,企業體質體虛崩壞。

  目前我們認知的「無薪假」是企業因應調節生產,以減少勞工工時甚至停止上班,延續僱用關係以等待恢復正常生產的短期措施,因此無薪假根本不是「假日」。「無薪休假」是一矛盾與違法名詞,以月薪制全職勞工而言,依法在法定休假期間都是有薪,工資必須繼續給付。以縮減工時來因應企業生產需求,在世界各國其實是意指著「縮短工時工作」(short-time work)。

  而國際勞工組織(ILO)則將這種「僱用關係繼續存在,但因為經濟技術結構或類似性質之特定因素,而暫時停止工作導致收入中斷或減少」,認定是「半失業」。也因此,許多國家的失業保險會對於這種處於半失業狀態的勞工,有補償部分薪資的措施。

  但是在台灣,「無薪假」到底是起於何時?

  1995年前後,因為中國改革開放後,龐大低廉勞動力供給的投資誘因拉力,發生台灣第一波關廠歇業潮,許多企業積欠薪資後,惡性關廠,生產機器整廠搬空外移,當時引爆眾多關廠工人的抗爭,這時期是勞資關係決裂的零和遊戲。

  以接訂單的出口導向傳統產業,該外移的都外移了。到了2002年,因網路泡沫化造成許多網路科技公司一夕倒閉,失業率升高到5.17%,這時許多企業將月薪制的全職工作者更改為日薪或時薪制,以隨時可調節的排班方式,來因應未來可能的倒閉風險。2003年發生SARS後,縮減工時蔓延到服務業,以縮減工時不給薪、儲備勞動力的方式,讓勞工直接承擔營運風險的作法,開始蔓延在各產業。

  2008年第三季全球金融風暴,國際經濟市場蕭條,市場需求大降,除了很多企業倒閉或裁員,導致2009年台灣失業率衝破6%歷史新高之外,許多出口電子業紛紛停工要求勞工在家無薪休假,等待訂單的到來後再行通知上班。當時,高達23萬名勞工放無薪假,頓失薪資所得,由於等待上工遙遙無期,更讓很多勞工被迫離職另謀生路。

  2010年8月,副總統吳敦義在公開場合說,去年企業實施的無薪假,是一個創新的理念,可以得諾貝爾獎。也就是說,吳副總統認為,企業沒有裁員,以無薪休假暫渡難關,讓勞工還保有工作,是一創新作法。但是,無薪假是在勞資雙方開誠布公,彼此取得諒解達成共識後的權益之策嗎?恐怕不是。無薪假都是在企業單方面片面臨時宣布,再要求勞工事後同意,且企業營運狀況是否須達到休無薪假的地步,也無人得知,完全黑箱作業。因此,發生獲利產業依舊計畫要放無薪假的吃人夠夠的現象。

  2011年9月開始,因為歐債危機,導致台灣電子業出口定單銳減,無薪假再起,2011年11月,年度獲利上百億的LED大廠億光,居然宣布將放無薪假,引起軒然大波。勞動部公開宣示「獲利企業不能放無薪假」、「勿趁此期間趁火打劫」,否則將強力介入,億光才因社會觀感不佳的壓力而停止實施無薪假。但是從2011年底到隔年一月,無薪假人數官方統計還是上升到1萬3千多人的高峰。

  由於企業濫用無薪假所引發的爭議,逼使勞動部在該2011年12月公布了「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該注意事項要求:

1.勞資書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書取得勞工同意。

2.該協議時限不得超過三個月,期滿後,如有需要必須再經勞工同意。

3.減少工時期間,月薪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4.面對雇主縮工時降工資,勞工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14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為由,向雇主主動終止勞動契約請求資遣費。

  但絕大多數勞工在面對外在低薪與不穩定的就業市場,為保有工作都不會主動行使該權利,而傾向接受雇主提出的協議書。更何況實務上,企業不簽協議書、不通報勞動局、不發給基本工資的情事,時有所聞。會向勞動局通報的企業,大都是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因怕員工爆料被認定違法進而影響其雇用外勞、建教生等權利,才乖乖通報,因此無薪假通報廠商家數,其實只是冰山一角。

  如果關廠歇業是一種企業對勞工的斷然處決,那麼無薪假就是一種緩慢的凌遲。

  90年代的大量資本外移所導致的惡性關廠,處決了那一代將青春投入台灣工業化的傳統產業即將退休的中高齡勞工,而2002年後萌芽,2009年盛行蔓延的無薪假,則是電子業對年輕世代的凌遲。2009年的大失業潮之後,台灣的產業復甦是依賴「急單效應」解救,但急單似乎逐漸成常態化,台灣的電子業成了中國生產基地的緩衝補充劑。2010年中共提出「十一五規劃」,發展內陸、淘汰沿海低附加價值產業的「騰籠換鳥」策略,這使得中國沿海都市的台商工廠嚴重缺工,更常在春節年假之後,勞工一去不復返,或是因供電供水不穩定時,台灣就成了中國產能的附屬與補充調節後備軍。 

  在中國常態性生產臨時不足時,急單要求台灣立即填補上來,這種生產方式必須在短時間內投入高密度勞動力,無訂單時就幾乎閒置勞動力,這種淡旺季落差很大的生產,就伴隨著依賴高度彈性化的勞動力供給,於是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勞動派遣、以時薪日薪制彈性化排班等方案,就成了台灣電子業的常態。

  也因此,企業界強力在國會遊說要求勞基法的每月加班上限要從現行的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更希望能以一季或半年的總額方式來運用,而非以每月計算,以迎合目前的間歇性彈性生產模式,但這也造成勞動彈性化,有急單則使用派遣工、時薪工等臨時人力應急,無單則大放無薪假,更有甚者,廠內外勞與建教生因成本低跑不掉,則變成固定班底常態人力,一般台灣勞工變成調節性臨時人力,兩班制變三班,夜班變日班,有班變無班。

  面對來勢洶洶的無薪假噩夢,選舉將屆,政府想必又起心動念要發動銀彈攻勢,不然除了發錢還能幹嘛?不過前車之鑑不遠,2009年為了解決無薪假問題,勞動部發動了「充電加值」計畫,對於放無薪假的企業,只要在企業內執行在職訓練,就發放訓練津貼,但是後來卻爆發出有專業顧問公司「輔導」企業集體舞弊盜領津貼達1.8億元,也就是說企業經營好好的,卻偽造宣稱放無薪假,盜領金額佔了當年度發放總額的三分之一。這個「輝煌」記錄,勞動部豈能不戒之,慎之。

刊載於2015/11/12鳴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