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敬舒(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
1979年十月,台灣發生前所未見食用油品遭多氯聯苯汙染,導致2000位民眾中毒事件,事前政府未盡把關義務,事後更不想擔責,使得龐大無辜的受害者終生為中毒所苦,時稱「油症事件」。
日前立法委員吳宜臻日前與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共同呼籲台灣必須建構一個公民社會可共同監督的食品安全治理機制,並提出「建立食品原料和添加物源頭管理、流向追蹤機制」;「違法廠商重罰之款項,應有一定比例用於食品安全的預防」;「要求政府盡速提出揭弊者保護法,以保護勞工吹哨之保密與保護」;「建立食品安全受害者的後續照護機制」等訴求。不難看出,這些訴求的主要目的,是想為一爆再爆的食安危機亡羊補牢。
但民眾不禁要問,30年前就爆發過如此嚴重的食品安全,何以30年間政府未能記取教訓,反而持續放任企業大賺黑心錢?從近年來的三聚氰胺、塑化劑、順丁烯二酸到今年的銅葉綠素混油事件,食安連環爆不僅爆出食品業的信心危機,更爆出只問暴利不聞人命的產業失序,這一切都源自於一個假巿場機制之名,而自我閹割的失靈政府。
2009年馬政府狂推減稅救經濟,卻愈救愈不濟;強行通過的ECFA,淪為空包彈一發。如今又祭出自由經濟示範區,但內容不是租稅減免、放寬外勞比較就是提供廉價土地,說穿了就是用開放經濟,重新包裝costdown。
一旦產業發展的核心只剩costdown的思維,必定會誘發產業失序與脫軌。因為上位者處處奉企業為上賓視勞工為奴僕,看在中階及底層公務員處理企業涉及違法事務,怎會不自我設限與睜一眼閉一眼?食品意外燒不停,正是一則顯例。
上位者缺乏開創性思維導致公權力的自我閹割,必然養出只想賺取easymoney的企業主;公權力的監督角色淪為牆上紙老虎,黑心食品、環境污染、公安意外、勞動剝削等血汗經濟模式,必是野火燒不盡;一個失靈30年的政府,傾舉國之力推動產業發展,竟落得民貧國窮的下場。現在想想,一點都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