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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2021新聞
on 13 十月 2021
20211013 最低工資專法保障,經濟果實全民共享

范雲委員與台灣勞工陣線、工會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雖然上星期五(10月8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做成調漲5.21%的決議,但蔡英文總統2016年、2020年兩度宣示訂定《最低工資法》的承諾至今尚未實現,呼籲勞動部盡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以建立更透明、合理、穩定調整最低工資的法源依據。

文/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最近,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先生一句:「有哪一家公司發22K,我一定要把它買下來,然後把薪資調高」,不僅激起了陣陣漣漪,更讓台灣低薪化的問題又再次佔據了新聞版面。然而,在這個22K充斥的職場裡,有人諷刺的說,這樣他可能要買下大部份台灣的公司了,尤其是在幾年前教育部為大學畢業生訂了這個「破盤價」後,青年低薪化就持續被社會詬病。更諷刺的是原來月領22k的勞工就與郭董近在咫尺,而人人稱羨的高科技業,本身也是低薪產業之一。

  除了低薪化的問題之外,這次事件也意外的讓勞工薪資結構的問題浮出。在網路流傳的一張薪資單裡,勞工的薪資被零碎的切割成極低的本薪,再加上各種津貼和獎金,雖然加總起來並沒有違反勞基法§22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規定,但卻往住造成勞工每月工資的不確定性,其實,這種情形普遍存在於職場當中,而勞工的薪資就在這種彈性薪資制度中被鯨吞,無論再怎麼努力的工作都無法獲得合理的報酬,成為崩世代和過勞問題的主要原因。

  其實,依照勞基法§2:「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因此,無論雇主巧立了什麼樣的明目,只要是因工作而所獲得的報酬,無論是經常性或非經常性給予的都應算是工資。但魔鬼確實藏在細節裡,雇主仍然會透過壓低本薪的方式,影響勞工加班費和獎金的計算,以及可能衝擊勞保、勞退之實際投保薪資,進而影響到勞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和退休金給付。日前,台資裕元鞋廠在中國東莞的罷工事件,就是因雇主短報社會保險薪資而起,顯見,這個問題已經成為台灣雇主逃避社會保險責任的一種惡習。此外,獎金佔工資比例過高,儼然已成為一種職場中失控的激勵制度,不僅讓勞工失去工資的主導權,更是一種變相的剝削。

  工資多是勞工唯一的所得來源,避免雇主不當榨取勞工應有報酬,是勞動部領取納稅錢而存在的最大理由,面對企業長年透過低本薪與拆解式薪資,脫逃勞健保及退休金提存的雇主責任,勞動部更應針對總薪資與勞保勞退間的巨大落差進行全面清查,以保障工資應有的完整性。但不知,經歷這次的梁小花事件後,潘部長是否還要再置身事外?

刊載於2014/05/19蘋果論壇